资讯中心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传感器法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征求意见

2022/2/21 10:52:44    29965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NO、O3、CO)传感器法自动监测系统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仪表网 仪表标准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现将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NO、O3、CO)传感器法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3月20日。意见反馈邮箱liuqz@sheemc.cn。
 
  我国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重要举措,近年来,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大气污染特征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从全国范围看,自“十三五”以来,2019年338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较2015年增加115.1%。就各污染指标而言,PM2.5、PM10、SO2、CO的污染情况逐年好转,年均浓度较2015年有明显下降,PM2.5的下降率达28%;NO2的年均浓度相对稳定,无明显变化;与其他污染物不同,O3的年均浓度呈显著的上升变化趋势,年均浓度较2015年上升14微克/立方米。可见,当前我国大气颗粒物(PM2.5、PM10)污染形势得到有效控制,而大气气态污染物(O3和NO2)的污染问题逐渐突显。
 
  从长三角区域看,2020年上半年,长三角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六因子中,PM2.5、PM10、SO2、NO2、CO日均值已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O3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优良天数同比上升19.1%,上述六项空气质量指标同比下降4.5%~25.9%。长三角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整体较好,但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间。首先,长三角地区的空气质量日均值尚未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值,年均值也未达到我国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和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值;其次,臭氧浓度距我国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和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值还有差距,一氧化碳和臭氧浓度略高于粤港澳、珠三角地区;此外,夏季和秋冬季PM2.5以及臭氧浓度时有超标。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我国大气污染特征的逐年变化,对新阶段环境空气质量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政府部门大气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重点从颗粒物开始向颗粒物与臭氧等气态污染物的协同管控上偏移。制定《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NO、O3、CO)传感器法自动监测技术规范》,顺应了新形势下气态污染物重点管控工作的需求,有利于完善气态污染物监测监控标准体系,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数据依据和管控方向。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NO、O3、CO)传感器法自动监测系统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长三角区域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NO、O3、CO)传感器法自动监测系统的检测和比对评估等工作。
 
  本标准参考: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HJ/T 193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654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DB 13/T 2544 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RJGF 008-2021 网格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认证技术规范;GB 4208-2008 IP53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环办监测函[2017] 2027号 大气PM2.5网格化监测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技术指南等文件编制而成。
 
  传感器法监测设备(sensor method monitoring equipment)指采用光散射、电化学、金属氧化物等传感器检测方法,可以直接用于室外监测大气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浓度状况的监测设备。在本文件中特指SO2、NO2、NO、O3、CO等气态污染物传感器法监测设备。
 
  网格化监测(grid monitoring)为达到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的目的,根据不同监控需求及环境特征,将目标区域分为网格化的网格进行点位布设,对各网格中相关污染物浓度进行连续自动监测。网格化监测主要设备为传感器法监测设备。
 
  技术要求:
 
  外观要求:a)监测设备应具有产品铭牌,铭牌上应标有仪器名称、型号、标识码(条码/二维码)、生产单位、出厂编号、制造日期等信息;b)监测设备表面应完好无损,无明显缺陷,各零部件连接可靠,各操作键、按钮灵活有效;c)为便于运输、携带、安装和动态调整位置,设备宜采用小型化、一体化设计;d)监测设备主机宜配有数据显示面板,字迹显示清晰,字符、标识易于识别。
 
  工作条件:
 
  监测设备在以下环境条件中应能正常工作:a)室外环境温度:(-10~55)℃;b)相对湿度:(15~95)%RH(无凝露);c)大气压:(80~106)kPa;d)供电电压:(220±22)V,(50±1)Hz。(注:高温、高湿等特殊环境条件下,监测设备应具有控温除湿的功能,满足正常工作的使用要求。)
 
  功能要求:
 
  监测单元:a)监测单元应连接紧密,避免漏气;b)采样设备宜采用主动采样式工作方式;c)气路的制作材料,应选用不与被监测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和不释放有干扰物质的材料,一般以聚四氟乙烯或硼硅酸盐玻璃等为制作材料。
 
  监测项目:a)常规监测因子:SO2、NO2、NO、O3、CO;b)可按实际监测需求调整常规监测因子监测模块或者增加其他污染因子监测模块;c)可外接气象因子(温度、湿度、风速、风向、大气压等)测量装置。
 
  测量范围:
 
  SO2、O3的浓度测量范围:(0~500)nmol/mol,最小显示单位0.1 nmol/mol;NO2的浓度测量范围:(0~1000)nmol/mol,最小显示单位0.1 nmol/mol;NO的浓度测量范围:(0~2000)nmol/mol,最小显示单位0.1 nmol/mol;CO的浓度测量范围:(0~50)μmol/mol,最小显示单位0.1 μmol/mol。
 
  检测方法:
 
  零点噪声:待监测设备运行稳定后,将零点标准气体(采用单标,标准气体应可追溯至国家一级标准或者国际同等以上标准。下同)通入监测设备,每2 min记录该时间段数据的平均值ri(记为1个数据),获得至少25个数据。按公式计算所取得数据的标准偏差S0,即为该监测设备的零点噪声,应符合本文件6.2的要求。

全部评论

上一篇:《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

下一篇:八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 涉及土壤、工业废水治理等

相关新闻
热门视频
相关产品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