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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供水管网信息化建设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2022/1/5 11:16:50    27184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指南规定了城镇供水管网数字化总体构架、管道竣工图测绘、地理信息系 统、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管网模型系统、信息系统应用和更新维护、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仪表网 仪表标准】由中华环保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管理,东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等单位编制的《城镇供水管网信息化建设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已经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邮箱:water-cn@acef-water.com. cn,截止时间2022年1月31日前。
 
  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数字水务已取得较大进展,北京、上海、深圳和广州等大城市均建设了管网信息化系统,在供水规划、管网评估、运行调度和水质管理方面得到初步应用,在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进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等大型盛会的供水安全保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数字水务正在中小城市供水管理中普及推广应用。
 
  建设部行业标准 CJJ 207-2013《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中虽有一个章节提出了管网信息化总体要求,却无法满足城区和郊区不同规模,不同管理水平的供水管网数字化建设和应用的需求。为提高城镇供水管网科学管理的水平,使之成为智慧城市数字水务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科学制订、有效实施与城市协调发展相适应、具有时代特征的供水 管网数字化技术指南是非常有必要的。
 
  该文件填补了城镇供水管网数字化相关技术标准的空白,规范了管网数字化总体框架、管网竣工图测绘、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管网监测数据采集与传输、信息化系统应用、更新维 护和信息安全等,为推动供水管网数字化技术进一步推广应用,提高城镇供水智能化水平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 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规范参考: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8578 城市地理信息系统设计规范;GB/T 20273 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 22080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 22081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控制实践指南;GB/T 2924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概述和词汇;GB/T 33448 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运行服务质量规范;GB/T 36333 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指南;GB/T 36625.2 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第 2 部分:数据编码规范;GB/T 36625.5 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第 5 部分: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元素;GB/T 37721 信息技术 大数据分析系统功能要求等文件编制而成。
 
  本指南规定了城镇供水管网数字化总体构架、管道竣工图测绘、地理信息系 统、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管网模型系统、信息系统应用和更新维护、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基本要求:
 
  1.智慧水务顶层设计和总体构架应符合《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指南》GB/T 36333 的要求。2.应制定供水管网数字化规划,科学有序开展供水管网数字化系统建 设和系统应用,在应用中不断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3.供水管网资产管理应采用数字化技术,包括管网安全风险评估、更 新改造优先度排序等。4.供水管网巡检养护管理应采用数字化技术,收集必要的基础数据; 数字化技术包括移动版 GIS 系统、电子标签、二维码等的应用等。5.供水管网调度管理应采用数字化技术,包括 SCADA 系统、管网水 力模型系统和供水调度系统的开发和应用。6.供水管网漏损管理应采用数字化技术,包括管网分区计量管理系统、 管网压力管理系统、管网漏损控制信息系统等的开发和应用。7.供水管网水质管理应采用数字化技术,包括水质在线监测和预警系 统、管网水质模型等的开发和应用。8.二次供水管理应采用数字化技术,包括二次供水设备管理系统、二 次供水三维 GIS 系统、二次供水能耗分析系统等的开发和应用。9.供水营业收费管理应采用数字化技术,包括营业收费系统、客服系 统等的开发和应用。
 
  管网地理信息系统一般要求:
 
  1. 管网 GIS 系统以建设和完善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和数据服务为主要内 容,系统设计应符合《城市地理信息系统设计规范 》GB/T 18578 的要求。 2.系统应实现地形、管网、泵站等管网空间数据的统一管理,并将其 信息通过图形、属性、多媒体等方式进行便捷的编辑维护。3.系统应具备接口扩展能力,可为其他信息化系统提供灵活的、可定 制化的共享接口服务。4.系统应提供客户端、WEB 端、移动端等多种应用,以满足不同业务 应用场景。 5.管网 GIS 数据库、数据更新和备份应符合《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技术标准》CJJ/T 100 的规定。
 
  数据采集:
 
  1. 在线监测点数量不满足相关标准的,应增设在线监测点,在线数据 采集设备应保持时钟同步;不具备在线监测条件时可设置离线监测点。2.在规划设计阶段,有条件的可考虑部分监测指标合并监测和传输, 数据采集和传输频率应根据需求和电池电量设定,重点监测点应实时上传数据。3.市电供电的在线监测设备宜加大采集频率,实现实时上传。4.应对电动控制阀门的开启度进行在线监测,开启度发生变化时单独 存储,监测数据宜实时采集传输。5.数据采集设备由数据采集感知部分和数据采集传输部分构成。数据 采集传输部分分有线远传方式、无线远传方式,选择传输方式应遵守经济合理、 技术先进的原则;宜优先采用感知和传输一体化的数据采集设备。6.数据上传的通信协议按产品标准化协议、行业(标准化)协议、自 定义协议的顺序优先级排序。
 
  本指南适用于供水单位开展城镇供水管网数字化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工作, 规划设计单位、研究院所、咨询公司和政府监管部门等开展城镇供水管网数字化 工作可参考本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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