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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式气体流量计法膜式燃气表检定装置》征求意见

2021/12/23 8:31:30    25498
来源:仪表网
摘要:由新疆计量测试研究院起草的《湿式气体流量计法膜式燃气表检定装置》地方检定规程(报批稿)已完成。现对该地方检定规程进行公示,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仪表网 仪表标准】由新疆计量测试研究院起草的《湿式气体流量计法膜式燃气表检定装置》地方检定规程(报批稿)已完成。现对该地方检定规程进行公示,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为12月23日至31日。
 
  湿式气体流量计法膜式燃气表检定装置是以空气为介质,对膜式燃气表进行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的标准设备。装置主要有气源,试验管道,湿式气体流量计,串联膜式燃气表(组)、用于测量通过湿式气体流量计、膜式燃气表气体压力及温度的测量仪表,计时器,对装置进行控制及数据采集、处理的控制系统及其他一些辅助设备。
 
  检定装置以湿式气体流量计为标准表,使空气介质在相同时间间隔内连续通过湿式气体流量计和膜式燃气表,分别测量通过湿式气体流量计、膜式燃气表气体的压力、温度并计算出通过燃气表的实际体积值,将燃气表的示值和通过燃气表的实际体积值相比较,并进行示值误差计算,从而确定膜式燃气表的计量性能。
 
  本规程以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1357-2012《湿式气体流量计》、JJG 643-2003《标准表法流量标准装置》等为主要技术依据,结合湿式气体流量计法膜式燃气表检定装置的使用现状进行制定。
 
  依据JJF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本规程主要内容包括: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计量单位、概述、计量性能要求、通用技术要求、计量器具控制以及附录等内容。
 
  检定条件:
 
  1.检定用设备
 
  1.1 带配套仪表的标准流量计应带配套仪表一起检定。否则、应考虑配套仪表的不确定度。
 
  1.2 标准流量计应在使用的流体条件下检定。当标准流量计使用的介质条件与检定的介质条件不同,而又对标准流量计计量性能产生不可忽略影响时,应进行修正,并给出修正后的流量测量不确定度。
 
  1.3 检定标准流量计的流量标准装置,其扩展不确定度应优于被检流量计扩展不确定度的1/3。
 
  1.4 检定计时器及测温、测压仪表用的标准装置,其扩展不确定度应分别优于它们的扩展不确定度。
 
  检定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20±2)℃;一般大气压力:(86~106)kPa;相对湿度:(45~75)%。
 
  检定结果的处理:
 
  经检定合格的检定装置发给检定证书;经检定不合格的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目。
 
  检定周期:
 
  检定装置的检定周期为1年。经过维修后的检定装置必须重新进行检定。
 
  本规程为首次发布。本规程适用于湿式气体流量计(定点使用)法膜式燃气表检定装置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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