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介入式负荷辨识设备检测装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 2021/12/1 8:51:36 23943
- 来源:仪表网
【仪表网 仪表产业】根据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下发的中仪协[2020]025号文件,《非介入式负荷辨识设备检测装置技术规范》被列入2021年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计划项目。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随着非介入式负荷辨识技术的发展,大量具有非介入式负荷辨识功能的设备投入使用,为保障设备的性能符合规范要求,各电网公司致力于建立完善的功能检测流程。作为检测流程中最重要的一环,亟需对非介入式负荷辨识设备检测装置的功能及性能要求进行统一,因此有必要设立本规范。
本标准旨在确认非介入式负荷辨识设备检测装置的设备形式,以及检测功能的实现方式,为非介入式负荷辨识功能的检测确立具体指标,为各公司研发检测装置提供依据和指导意见,同时为各检测机构进行设备验收时提供依据。本标准的设立为建立完善的非接入式负荷辨识设备检测流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本规范可以填补国内关于非介入式负荷辨识领域中,关于设备检测装置规范部分的空白。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有限公司、江苏智臻能源有限公司、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等。
本标准除参考GB 4793.1-2007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6935.1-2008 低压系统内部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1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GB/T 17045-2020 电击防护 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还参考了GB/T 17215.211-2006 交流电测量设备 通用要求、试验和试验条件 第11部分:测试设备,和GB/T 17626.2-201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等。
本标准规定了非介入式负荷辨识设备检测装置及相关术语和定义、系统构成、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可适用于非介入式负荷辨识设备检测装置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验收。
工作条件:
环境条件
检测装置应在下列室内条件下正常工作:a)温度:5 ℃~40 ℃; b)温度低于31℃时最大相对湿度为80%;温度为40℃时相对湿度线性降到50%。
工作电源
检测装置采用交流供电,工作电源应符合以下要求:a)额定电压:220 V,允许偏差-15%~10%;
b)谐波含量小于5%(电压总畸变率);c)频率50 Hz,允许偏差-6%~2%。
功能要求:
负荷波形数据管理
应具有如下功能:a)负荷波形数据的添加、删除等功能;b)负荷波形数据的预处理功能,如采集频率适配、全局预览等功能;c)负荷波形数据的提取与有序下发功能。
被测对象管理
应具有被测对象标识信息的增加、删除、修改、查询等功能。
检测用例集管理
应具有如下功能:a)检测用例集的增加、删除、修改、查询功能; b)检测用例集内负荷波形数据的增加、删除、修改、查询和排序功能;c)检测用例集内负荷波形数据的拼接及填充功能。
检测过程管理
应具有检测用例集的执行进度、通信状态、报文交互日志等内容的显示功能。
检测数据管理
应具有如下功能:a)负荷辨识数据的采集、存储、导出与展示功能;b)负荷波形标注信息的读取功能;c)负荷辨识结果的评价与结果展示。
通信功能
应具有如下功能:a)至少支持HPLC、蓝牙、RS 485、RS 232等数据接口中的一种,满足对被测对象的初始化、校时、升级与数据抄读等功能的通信要求;b)如有负荷波形数据交互需求,则至少支持以太网(RJ45/光纤)、WIFI、SPI等高速数据接口中的一种,满足负荷波形数据的通信速率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制造的非介入式负荷辨识设备检测装置。
通过制定本标准,可为非介入式负荷辨识设备检测装置的生产制造提供参考依据,可规范非介入式负荷辨识设备检测装置的技术指标,便于开展对非介入式负荷辨识设备检测装置运行指标的检验,可促进非介入式负荷辨识设备检测装置批量的生产制造以及全检验收工作,非介入式负荷辨识设备检测装置的的应用可以为非介入式负荷辨识设备的功能检测提供检测条件,保障投入市场的负荷辨识设备符合规范要求,为建立完善的非介入式负荷辨识设备检测体系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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