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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力梯度仪校准用引力梯度激励规范》征求意见

2021/11/30 8:28:56    22389
来源:仪表网
摘要: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之修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制订任务,《重力梯度仪校准用引力梯度激励规范》目前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仪表网 仪表标准】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之修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制订任务,《重力梯度仪校准用引力梯度激励规范》目前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重力梯度表征了重力随空间位移的变化率,是重力场的高阶分布参数。重力梯度与质量密度分布高度相关,主要用于重力场精细描述,进而为地质调查、地学研究、矿产资源勘探、国防建设服务。
 
  国内已开展了基于多种原理的重力梯度仪研制和测试方法研究,并实现实验室验证,部分样机已经开展运动测量试验,对其性能的客观和科学的评价已经提到议事日程。目前,缺乏统一有效的重力梯度仪校准用引力梯度环境和构建标准,研究单位分别从自研仪器的特定原理出发,自行设计测试与处理方法,不具有普适性,无法实现满足各类重力梯度仪性能的评判需求,需要编制基于重力梯度基本物理意义的引力梯度激励规范,以利推动重力梯度仪研发良性发展,并为今后的试验和应用提供标准保障。
 
  本规范根据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规定的规则编写。
 
  本规范给出了重力梯度仪计量特性的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在本规范编制日期之前的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校准环境条件:
 
  1. 环境温度:(235)℃,校准过程中温度变化最大最小值之差不超过2℃。2. 相对湿度:80%。
 
  其它条件:周围环境无影响校准的污染、振动、电磁干扰和大型质量体移动,并远离大的工业噪声和振动干扰源等。
 
  测量标注与其他设备:
 
        校准结果表达:
 
  校准结果应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上反映。校准证书或报告应至少包括如下信息:a) 标题:“校准证书”;b) 实验室名称和地址;c) 进行校准的地点(如果与实验室的地址不同);d) 证书或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e) 送校单位的名称和地址;f) 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g) 进行校准的日期,若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及应用有关时,应说明被校对象的接收日期;h) 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及应用有关时,应对被校样品的抽样程序进行说明;i) 对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及代号;j) 本次校准所用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k) 校准环境的描述;l) 校准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m) 对校准规范的偏离的说明;n) 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签发人的签名、职务或等效标识,以及签发日期;o) 校准结果仅是对被校对象有效的声明;p) 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证书或报告的声明。
 
  经校准的引力梯度激励装置,发给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加盖校准印章。
 
  根据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内容包括: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计量单位、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以及附录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不确定度不大于10E的引力梯度激励装置对空间目标位置产生引力梯度激励变化量的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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