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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湖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牵头起草的团体标准《水污染源铊在线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地表水铊
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地表水铊在线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水污染源铊在线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
本标准由湖南省环保产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南省长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长沙华时捷环保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衡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铊在线监测系统的组成、建设要求、安装要求、调试要求、联网要求、试运行要求、验收要求。
本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包括:GB 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排放口(源);GB/T 17214.1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工作条件 第1部分:气候条件;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CJ/T 3008.1 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 三角形薄壁堰;CJ/T 3008.2 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 矩形薄壁堰;CJ/T 3008.3 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 巴歇尔量水槽;HJ 15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6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等。
流量监测单元:
1. 需测定流量的排污单位,根据地形和排水方式及排水量大小,应在其排放口上游能包含全部污 水束流的位置,修建一段特殊渠(管)道的测流段,以满足测量流量、流速的要求。2. 一般可安装三角形薄壁堰、矩形薄壁堰、巴歇尔槽等标准化计量堰(槽)。堰(槽)后端设置 有清淤工作平台,可方便实现对堰槽附近堆积物的清理。 3. 流量计安装处设置有对探头检修和比对的工作平台,可方便实现对流量计的检修和比对工作。 4. 工作平台的所有敞开边缘设置有防护栏杆,采水口临空、临高的部位应设置防护栏杆和钢平台, 各平台边缘应具有防止杂物落入采水口的装置。 5. 管道流量计的建设应使管道及周围留有足够的长度及空间,以满足管道流量计的计量检定和手工比对。 6. 工作平台、防护栏杆的建设应符合安全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污染源铊在线监测系统组成部分的建设、及所采用的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pH 水质自动分析仪、铊在线监测仪等仪器的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
本标准所规范的水污染源铊在线监测系统适用于流量、水温、pH、铊(Tl)等监测因子的在线监测。
《地表水铊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由湖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时捷环 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铊在线监测仪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包括:GB/T 13306 标牌;HJ 212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700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
基本要求:
1. 仪器的标识应符合 GB/T 13306 规定的要求,应在适当的明显位置固定标牌,其上应有如下标 识:a) 制造厂名称、地址; b) 仪器名称、规格型号; c) 出厂编号; d) 制造日期; e) 量程范围、定量下限; f) 工作条件。 2. 显示器应无污点、损伤。所有显示界面应为中文,且字符均匀、清晰,屏幕无暗角、黑斑、彩 虹、气泡、闪烁等现象,能根据显示屏提示进行全程序操作。 3. 机箱外壳应由耐腐蚀材料制成,表面无裂纹、变形、污浊、毛刺等现象,表面涂层均匀,无腐 蚀、生锈、脱落及磨损现象。4. 产品组装应坚固,零部件无松动,按键、开关、门锁等部件灵活可靠。5. 主要部件均应具有相应的标识或文字说明。6. 应在仪器醒目位置标识分析流程图。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铊在线监测仪的生产设计、应用选型和性能检测。
地表水铊在线监测仪的检测范围应包含:0.08 µg/L~0.5 µg/L,主要应用于 地表水、地下水和饮用水等水体的监测。
《地表水铊在线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
本标准由湖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长沙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力合科技 (湖南)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时捷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铊在线监测系统组成、系统安装、系统调试、验收及档案与记录等 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包括:HJ 212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 700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915 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监测点位选择及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a)站点的长期性:不受城市、农村、水利等建设的影响,具有比较稳定的水深和河流 宽度,能够保证系统长期运行; b)系统的安全性:水站周围环境条件安全、可靠; c)运行维护的经济性:便于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监测频次。监测频次应根据环境管理和水质分析的需要,地表水铊自动监测通常设置为每4h监测一 次。在污染事故阶段或水质有明显变化期间可适当增加监测频次,可每1h监测一次或连续监 测。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铊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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