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排污口信息传输、交换》征求意见

2021/11/23 9:42:16    20824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标准规定了国家级、省市县级节点入河排污口数据(自动数据、其他数据)的交换模型、交换流程、信息交换内容和格式。
  【仪表网 仪表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改善水环境质量,进一步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排污口信息传输、交换》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
 
  入河排污口是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加强和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改善水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排污口监督管理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国排污口数量巨大、分布广泛,部分地区现状情况不明确、设置布局不合理、监督权责不清晰、监测监控不到位,已成为制约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突出短板。
 
  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排污口监督管理机制和排污口信息传输、交换技术,统筹管理排污口基本信息、排污口监测信息、水体水质基本信息、水体水质监测信息等信息,有利于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实现“污染源-排污口-控制断面-水功能区-河流-流域”的点、线、面的智能关联分析,为排污口管理、水环境质量改善提供强大决策支持,进一步提升入河排污口管理信息化水平。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提高对排污口的自动监控水平,规范入河排污口的信息传输与交换,实现入河排污口数据资源的信息共享,为生态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信息服务,推动入河排污口管理信息化、精细化、科学化,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国家级、省市县级节点入河排污口数据(自动数据、其他数据)的交换模型、交换流程、信息交换内容和格式。
 
  本标准主要内容由十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适用范围,明确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为规范性引用文件,明确了本标准中需引用的标准文件。
 
  第三部分是术语和定义,对排污口信息交换中所涉及的术语进行一致性定义。
 
  第四部分定义了排污口信息的交换模型。
 
  第五部分对排污口信息交换总体架构进行了描述。
 
  第六部分对排污口信息传输格式及结构进行了描述。
 
  第七部分定义了排污口信息的交换频度。
 
  第八部分定义了排污口信息交换的流程。
 
  第九部分是信息交换内容分类,主要对信息的类别进行了列举和描述。
 
  第十部分是信息交换报文规范。
 
  第十一部分是信息交换安全规范,对数据安全及数据一致性做出要求。
 
  第十二部分是编码定义。
 
  第十三部分是规范性附录和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包括:GB 2312 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 基本集;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HJ/T 352 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HJ 525 水污染物名称代码;HJ 660 环境监测信息传输技术规定;HJ 727 环境信息交换技术规范;HJ 729 环境信息系统安全技术规范;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 10114 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12404 单位隶属关系代码;GB/T 17295 国际贸易用计量单位代码;HJ 932 中国地表水环境水体代码编码规则。
 
  信息交换模型
 
  在国家级节点建立平台与省市县级节点及入河排污口自动数据采集端进行信息交换。基于 XML 技术实现异构系统、异构数据库之间的入河排污口数据交换。
 
  (1)入河排污口自动数据的传输:各级节点入河排污口自动数据采集端将采集的排污口自动数据
 
  统一封装后直接上传至国家级节点,并同步传输到相应的省市县级节点。其中,入河排污口视频监控将遵从 GB/T 28181 标准要求进行音视频数据的传输。
 
  (2)入河排污口其他数据的传输:各级节点入河排污口的其他数据首先汇聚到相应的省市县级节点,然后统一封装后上传至国家级节点。
 
  交换内容分类概述
 
  信息交换的内容从业务角度分为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设置信息、专项信息、监测信息、查询信息等内容,其中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包括入河排污口的名称、类型、编号、地理位置、责任主体等信息,设置信息包括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提出申请时提交的各种文件和审批单位出具的行政许可文件等,专项信息包括排查信息、溯源信息和整治信息等,监测信息包括手工监测、自动监测、视频监控、传感设备监测等,查询信息包括排污口基本信息查询、监测信息查询等。
 
  视频监控
 
  入河排污口视频监控应能满足 GB 28181 视频传输、交换、控制的基本要求,以及控制、传输流程和协议接口等技术要求,进行实时视频图像、历史视频图像以及关键活动视频图像的传输与交换,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可支持查询视频设备的基本信息,如设备厂商、设备型号、版本、支持协议类型等信息,支持向指定设备发送控制信息,实现对视频设备的各种动作进行遥控,对指定设备上指定时间段的历史视音频文件进行检索、远程回放和文件下载,回放过程应支持正常播放、快速播放、慢速播放、画面暂停、随机拖放等媒体回放控制,其中关键活动视频包括人员运维活动,出现监测异常预警时抓拍异常预警图像并上传。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级和省市县级节点之间的排污口信息交换活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信息交换可参照执行。

全部评论

上一篇:湖北省计量院47个项目取得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授权

下一篇:《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规范化建设》环保标准征求意见

相关新闻
热门视频
相关产品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