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网 仪表标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JJG(鲁)65-2021《热量表检定装置》地方计量检定规程,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至2021年11月27日。
热量表检定装置一般由热水流量标准装置、检定配对温度传感器标准器组、检定计 算器标准器组、密封性试验设备构成。
国家2000年开始推行供热计量,山东省是全国响应国家政策较早的一 个省份,从早2000年至2005年的初期到2008年至2015年的鼎盛时期, 一直到目前的平稳发展阶段,山东省内的热量表生产量一直占全国三分之 一,达到100万只户用表,热量表仍是国家强制检定目录中的计量器具, 作为热量表量值溯源的热量表检定装置的量值准确性是热量表检定的必要 计量标准,其检定或校准是必须量值过程。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地方标准法规进行清理时,保留热量表检 定装置计量检定规程。依据鲁市监通告(2020)082 号文件要求,对热量 表检定装置计量检定规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规程代替 JJG(鲁)65-2016《热量表检定装置》。
目前还没有与本规程相关的国际建议、国际文件、国际标准,本规程参照 GB/T32224-2019《热量表》、EN1434-2007 热量表(Heat Meters)、JJG225-2001《热 能表》、JJG164-2000《液体流量标准装置》、JJG643-2003《标准表法流量标准装置》、 JJG1113-2015《水表检定装置》相关内容制定修订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修订的内容如下:
1. 根据 GB/T32224-2019《热量表》中有关配对温度传感器检验方法,将规程相关 的检定设备及检定方法进行了修订。
2. 用于热量表检定装置的热水流量装置,其准确度统一要求,满足0.3级为合格, 不再分其它等级。
3. 计算软件验证,提供具体数据点。 热量表检定装置计量检定规程2008年第一次发布,2016年第一次修订,2020年第 二次修订。
本规程引用文献:JJG 225 热能表计量检定规程;CJ/T357 热量表检定装置;DB37/T 2398-2013 热能表检定装置 山东省地方标准。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本规范。
检定环境条件:
温度:(15~35)℃; 湿度:(15~85)%RH;
主要检定设备和要求:
a) 砝码,砝码等级不低于 M1级。 b) 二等标准铂电阻温度计(含配套电阻测量设备): 1 套。 c) 秒表:1 只;分度值:0.01s。 d) 标准计时器 1 台;累计时间:不少于 10s,分辨率 1ms,准确度:±1×10-6; 稳定度:±1×10-6 。 e) 便携式恒温槽两台,测量范围(4~95)℃;温度示值准确度,0.5℃;温场均 匀 性,0.02K;波动度,不大于 0.01K/15min。 f) 数字温度计:2 只,测量范围(0~100)℃;温度示值准确度,0.2℃;分辨率 0.01K。
本规程适用于静态质量法热量表检定装置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使用中检查。
本规程适用于静态质量法和标准表法热水流量标准装置的首次 检定、后续检定、使用中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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