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下发新规定 监测市场前景乐观
- 2021/11/15 15:22:41 42649
- 来源:仪表网
【仪表网 仪表深度】导读: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修订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下发新规定,监测市场前景乐观。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俗话说病从口入,“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不难看出,食品安全很重要。
食品安全很重要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些食品安全监管政策。2019年5月30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印发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重点提到了加强科技支撑和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重点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建立重点食品追溯协作平台,发挥“智慧监管”作用,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不难看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较为重要,详细来讲,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系统持续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综合分析、及时报告和通报的活动。其目的是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交流、监督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持。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修订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下发新规定,给食品监测带来了新市场。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下发新规定
据了解,2010年,为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5部门联合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
随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与标准体系逐渐完善以及风险监测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原有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已经无法满足现在的风险监测需求。
因此,国家卫生健康委对原有规定进行了修订,并公布新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规定》一共十八条,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作出定义,明确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职责以及能力建设要求,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内容。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及各部门职能定位,明确卫生健康部门重点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基线水平、标准制定修订和风险评估专项实施风险监测;海关、市场监督管理、粮食和储备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开展不同环节风险监测,给食品监测带来了新市场。
食品监测市场前景可期
食品安全关乎健康与生命安全,对每个人来讲都是“天大的事”。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监测少不了,监测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少不了。食品安全检测仪器主要是用来检测、检验和分析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在研究和应用方面取得了迅速发展,检测技术日益趋向于高技术化、系列化、速测化、便携化,分子技术和生物传感器等现代检测技术和手段诸如快速检验纸片法、免疫学技术、分子生物学检测方法(免疫捕获PCR、荧光定量PCR、ATP生物发光法、微型自动荧光酶标法等)等,已越来越多地应用于我国食品安全检验中。
在科学技术进步的推动下,仪器分析的快速、灵敏、准确等特点更加明显,进一步推动了食品检测仪器的发展。
最后,小编想说,食物是人们生存下去的必要条件之一,不难看出,食品质量是多么重要,对食品进行监测检测很重要,随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新规定的下发,食品监测市场前景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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