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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伏电压表校准规范》征求意见

2021/11/10 9:27:40    30427
来源:仪表网
摘要: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达的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纳伏电压表校准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及其它相关材料的起草工作。
  【仪表网 仪表标准】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达的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纳伏电压表校准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及其它相关材料的起草工作。现按照有关规定,对该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纳伏电压表是专用于直流低电压测量的仪器,即使低至 nV 级也能保持较高的灵敏度和准确度。主要应用于压力、温度、振动等非电量精密传感器或敏感元件的低电压输出测量,航天、军工设备的低电压控制信号的精密测量、精密低电压源校准。由于其使用方便,已经逐渐取代电位差计。
 
  目前纳伏电压表的代表设备有:美国安捷伦公司 (是德科技 )的 34420A、美国吉时利公司 ( 泰克仪器 )的 2182A。纳伏表测量的小电压信号最小量程达1mV,有的用户需要校到75μV,普通的多功能源无法提供μV级电压输出。如使用分压器分压实现小电压输出,导线热电势引入的误差、清零操作等在JJF1587数字多用表的校准规范中都未提及。目前没有统一的校准规范和校准方法,因此急需研究纳伏电压表的校准方法、制定校准规范以解决其量值溯源问题,为纳伏电压表的校准、量值溯源提供科技技术依据。
 
  本规范依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和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编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JJF 1587 数字多用表校准规范;GJB/J 2656 直流纳伏表数字电压检定规程;GB/T 13978 数字多用表。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该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校准环境条件:
 
  a. 环境温度: (23±1)℃。b. 相对湿度:≤80%;c. 供电电源:(220±22)V,(50±10)Hz;d. 周围无强电磁场干扰,无影响仪器正常工作的强振动和噪声;e. 周围无腐蚀性及易燃易爆气体。
 
  标准器要求:

  校准结果表达:
 
  校准结果应在校准证书(报告)上反应,校准证书(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
 
  a) 标题,如“校准证书”;
 
  b) 实验室名称和地址;
 
  c) 进行校准的地点(如果与实验室的地址不同);
 
  d) 证书或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e)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
 
  f) 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
 
  g) 进行校准的日期,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有关时,应说明被校对象的接收日期;
 
  h) 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对被校样品的抽样程序进行说明;
 
  i) 对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及代号;
 
  j) 本次校准所用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
 
  k) 校准环境的描述;
 
  l) 校准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
 
  m) 对校准规范的偏离的说明;
 
  n) 校准证书和校准报告签发人的签名、职务或等效标识;
 
  o) 校准结果仅对被校对象有效的声明;
 
  p) 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证书或报告的声明。
 
  复校时间间隔:
 
  建议复校时间间隔为1年(时间)。由于复校时间的长短由仪器使用情况、使用者、仪器本身质量等诸多因素共同决定,因此,送校单位也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
 
  本规范适用于直流纳伏数字电压表或直流数字电压表100mV及以下量程电压测量功能的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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