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
- 2021/10/12 9:12:35 23027
- 来源:仪表网
【仪表网 仪表文件】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有关“重视新污染物治理”的工作部署,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当前,我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天蓝水清”正在成为现实。但与此同时,新污染物引发的环境和健康风险正逐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新污染物不同于常规污染物,指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 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新污染物多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 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在环境中即使浓度较低,也可能具有显著的环境与健康风险,其危害具有潜在性和隐蔽性。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我国是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大国,新污染物种类繁多、分布广泛、底数不清,环境与健康风险隐患大。有效防控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是美丽中国和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和永续发展。为切实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保障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行动举措和首批重点管控新污 染物清单。
总体要求部分强调了新污染物治理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 作重点和意义。工作目标部分对照《纲要》有关建设美丽中国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要求,提出了新污染物治理的2025年具体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到2025年,重点是打基础、建体系,并重点管控 一批国内外高度关注的新污染物的环境风险。在“十四五”的基础 上,再经过十年努力,到2035年,建成较为完善的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能力大幅提升,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行动举措有六项。行动举措一是建立健全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 理法规制度体系,完善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制度。行动举措二是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识别重点管控的新污染 物,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行动举措三、四、五是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控,包括严格涉新污染物产品源头管控、加强生产和使用过程控制、强化大气、水、土壤等多环境介质新污染物协同治理等措施。行动举措六是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和保障, 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执法、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科技 支撑力度、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社会共治、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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