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干湿表》检定规程征求意见
- 2021/9/23 17:27:52 26351
- 来源:仪表网
【仪表网 仪表标准】由浙江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及国家气象计量站共同起草编制的《通风干湿表》检定规程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环境监测、仓库、气象、实验室等领域普遍加强了湿度的测量。其中通风干湿表是主要的测量仪器之一。
目前,我国已颁布的通风干湿表类测量仪器计量检定规程为JJG 204-1980《气象用通风干湿表》和JJG 993-2018《电动通风干湿表》。
JJG 204-1980检定规程实施至今已有40余年,JJG 993-2018主要用于电动通风干湿表。在实际使用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二个规程在适用性上有重叠部分,JJG 204包含了机械式和电动式通风干湿表,JJG 993仅用于电动通风干湿表并规定了二级标准和工作级2 个准确度等级。目前上仍有机械式通风干湿表,多应用于野外环境或应急场合的温湿度测量。
2、JJG 204主要用于检定通风速度准确性是否准确,并结合温度计准确度要求确定干湿表是否合格。JJG993未提供通风速度的检查或检定方法,主要通过温度示值和湿度示值误差确定干湿表是否合格。
3、通风干湿表的温度计性能、通风速度和物理结构(包括湿球形状)决定了干湿表的温湿度计量性能,而湿球纱布、包扎、湿球蒸发用水对湿度测量带来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干湿表的湿度测量结果与使用者有关。JJG204检定通风速度和温度温度示值误差是合理的。
4、JJG993 规定的温度测量范围为5 ℃~50 ℃,而大量特别是气象部门干湿表的温度测量范围为-10 ℃~45 ℃。
5、JJG 204的内容格式等不符合现行规程编写规则要求。
随着湿度测量仪器的不断发展,通风干湿表结构有了新的变化,如数字式通风干湿表有了较大发展。另外,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我国参加"国家计量基(标)准和国家计量院签发的测量和校准证书的互认协议"(MRA),我国相关规程和标准面临着与国际接轨的新课题。原有的检定规程在适用范围、计量器具控制、检定方法等方面的内容迫切需要修改。通过广泛的调研,参照最新版本的国际建议,修订旧规程JJG 204,使之成为一个通用性的通风干湿表的计量检定规程。这样,对于规范我国通风干湿表测量仪器的检测方法,提高我国湿度测量仪器的设计水平和产品质量,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一致,将具有很好的现实意义。
JJF 1002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支撑本规程修订工作的基础性系列规范。
JJG 204-202×《通风干湿表》是根据JJF 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的规定,对JJG 204-1980《气象用通风干湿表》进行修订的。与JJG 204-1980版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规程名称,扩大了适用范围;
——计量性能要求规定了温度和湿度示值误差要求,原通风速度改为通用技术要求;
——更改了检定条件,增加了温度和湿度检定设备;
——细化了检定方法;
——更改了通风速度的计算公式;
——增加了“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信息及格式”附录;
——删除了原规程附录2。
本规程编写过程中,参阅了以下文件:JJG 2046-1990 湿度计量器具检定系统;JJG 2020-1989 273.15~903.89K温度计量器具检定系统;JJG 205-2015 机械式温湿度计;JJG 993-2018电动通风干湿表 ;《气象仪器和观测方法指南》第七版。
依据JJF 1002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本规程在组织架构上包括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计量单位、概述、计量性能要求、通用技术要求、计量器具控制以及附录等内容。
本规程适用于干湿球温度测量范围(-10 ℃~45 ℃)的通风干湿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本规程不适用于二级标准通风干湿表的检定。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