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体重金属污染底泥异位处理处置技术指南》征求意见
- 2021/8/2 10:24:18 28357
- 来源:仪表网
【仪表网 仪表标准】为进一步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有效促进河流、湖泊、水库、坑塘等水体重金属污染底泥的异位处理处置,指导清淤后重金属污染底泥异位处理处置工艺设计、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地方生态环境标准《水体重金属污染底泥异位处理处置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重金属通过大气降尘、大气降水、土壤冲刷、地表径流、各类污水、固体垃圾以及农药等污染途径进入水体后,通过水体颗粒的吸附、絮凝、沉淀作用和生物吸收等作用逐渐沉积到底泥中并不断积累。通过不断的积累和富集作用,底泥中重金属浓度往往远高于上覆水中的重金属浓度。底泥中的重金属在外界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可能会从底泥中重新释放出来,导致上覆水水质超标,使得底泥从重金属的“汇”变成了重金属的“源”。此外,水体底泥是底栖生物的栖息场所和食物来源,底泥中的污染物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对底栖生物造成毒害作用,并通过食物链的积累和放大作用,最终危害人类健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和《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鲁政发[2015]31 号)要求,山东省编制了《山东省河流湖泊和入海河口滩涂底泥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计划》(鲁环发 [2017] 144 号),明确提出:到 2020 年,底泥重金属污染治理取得积极进展,水环境敏感区域污染底泥得到有效治理,有效实施红线管控。
但是,目前重金属污染底泥治理技术存在治理环节功能不明晰、污染底泥减量化程度不高、资源化利用比例和程度低、最终处置途径不明晰等问题。行业主管部门和具体施工单位对底泥处理处置施工工序认识较为模糊,技术交流存在空白区,造成河流重金属污染底泥处理处置工作无标准、指南可循,相关政府管理部门无标准依据对工程治理效果进行考核验收。为满足当前底泥重金属污染处理处置行业的实际需求,为水体重金属污染底泥处理处置工程提供技术指导,亟需制定相关标准、指南。
本指南提供了清淤后重金属污染底泥异位处理处置工艺设计、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的技术指导。
本指南引用的文件包括: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252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4684 建设用砂;GB 16889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T 17431.1 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 第1部分:轻集料;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T 2503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制砖用泥质;GB 30760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 36600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3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4 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CJ/T 340 绿化种植土壤;HG/T 20507 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HG/T 20508 控制室设计规范;HG/T 20509 仪表供电设计规范;HG/T 20512 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范;HG/T 20513 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范;HJ/T 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 1091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
工程选址。1.工程选址应结合工程所在地的区域规划,综合考虑土地性质、地质、地形、地貌、环境、交通、人文情况以及经济等因素来选定。2.工程选址宜遵循下列原则:a)宜优先选择可利用的空地或废弃场地;b)宜优先选择运输距离适宜、交通便利的区域;c)宜优先选择地形地质条件良好,便于施工的区域;d)应与敏感保护目标或生态敏感区保持适当距离。
废水处理。1.底泥脱水滤液、车辆冲洗废水等经过处理后宜进行工程回用或达标排放,废水排入功能水体时,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相关标准要求。2.增效淋洗废水宜经过处理去除水中重金属并调节 pH 后,再进行淋洗回用。3. 废水处理可选用重金属捕集法、絮凝沉淀法等方法。4.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脱水后,宜运送至一般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处置。
本指南适用于河流、湖泊、水库、坑塘等重金属污染底泥的异位处理处置工程。本指南不适用于经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底泥。
本指南将填补山东省对水体重金属污染底泥治理领域缺乏规范性文件的空白,可为行业领域提供技术指导,指导山东省水体重金属污染底泥异位处理处置工程方案的设计和工程实施,构建更加完善的底泥处理处置技术方法体系,提高水体重金属污染底泥治理和应急处理能力,对水体重金属污染底泥治理工程的实施决策以及治理工程的竣工验收具有重要的技术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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