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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文件】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范滨海核电厂温排水卫星遥感监测方法,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滨海核电厂温排水卫星遥感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1年4月18日。
核电在我国属于新兴的电力企业,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秦山核电厂和大亚湾核电厂相继投运起,到现在只有不到三十年的发展史。目前已建成的及正在建的有大亚湾、岭澳、秦山、田湾、宁德、红沿河、三门和阳江等多个核电厂。出于经济性和便利性的考虑,我国的核电厂主要建在沿海地区,采用直流冷却方式将冷却水直接排回自然水体。
采取直流冷却的方式,全部废热水体进入自然水体,可能造成局部水域水体温度的急剧升高,增加其化学反应速率,影响水生生物的繁殖率及水中溶解氧,造成水的密度和粘度下降,并能加速颗粒物的沉降作用,影响水中悬浮物的沉降速率以及携带泥沙的能力,改变自然水体的水质。同时,温排水还对底栖动物、藻类、鱼类、珊瑚,甚至岸滩生物造成影响,改变其生存、生长和繁殖习性等。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针对核电厂或热电厂的冷却水排放
标准,仅仅在一些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对水体温升提出明确规定,与国外相关标准相比,我国在排放强度、混合区范围、温升范围等方面均没有明确规定,在实际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中基本没有可操作性。同时,遥感技术作为新兴技术,在我国环境监测技术规范领域较少涉及。随着卫星遥感技术的不断发展,应用到环境监测和核电厂安全监管中的遥感手段越来越多,卫星遥感应用到环境领域的标准也急需发展。
在新的环境形势和技术标准发展需求下,《滨海核电厂温排水卫星遥感监测技术规范》的制定具有紧迫性。随着核电厂温排水卫星遥感监测应用技术的不断提高,会不断产生新的监测方法及产品。为了有效、正确地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进行核电厂温排水监测,对全国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监测人员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迫切需要制定《滨海核电厂温排水卫星遥感监测技术规范》。该规范通过对核电厂温排水遥感监测方法、产品制作技术进行统一规定,确保监测产品更具科学性与性,从而为温排水遥感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综上所述,为满足核电厂温排水卫星遥感监测应用技术建设与管理的需要,编制符合我国国情、科学实用的《滨海核电厂温排水卫星遥感监测技术规范》十分必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指导滨海核电厂温排水卫星遥感监测工作, 规范滨海核电厂温排水卫星遥感监测方法, 防治水体环境热影响, 保障滨海核电厂附近海域环境质量,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滨海核电厂温排水卫星遥感监测的技术方法。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GB/T 14950—2009 摄影测量与遥感术语;GJB 2700—1996 卫星遥感器术语。
本标准技术原理为:地物表面温度越高, 热辐射能量越强, 利用热红外
传感器探测超出一般水体温度的温排水所在区域。 通过阈值划分设定, 提取温排水不同等级空间分布。
监测内容包括:温排水空间分布范围;不同温升等级分布位置与面积。
遥感数据源要求:a)空间分辨率:对于发电机组电功率总和为 1000MW(含)以上,且采用直流冷却方式将冷却水排回自然水体的滨海核电厂,空间分辨率至少要求在 300 米,100 米以内更为合适。
b)波段设置:在热红外谱段 8.0-12.5µm 范围内具有单通道或多通道,用于温升区提取;在可见近红外通道范围内至少具有红、绿、蓝三通道或近红、红、绿三通道,用于云检测和水陆分离。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适用于滨海核电厂温排水造成的海水热分布监测。内陆核电厂温排水热分布监测和向水体直排的火电厂热分布监测可参考本标准执行。(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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