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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标准】2月3日,全国振动冲击计量技术委员会发布《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装置检定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向各位委员、专家征求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邮箱caichenguang@nim.ac.cn。
出租汽车计价器用于测量出租汽车运营过程中行驶的里程及低速状态时的计时时间,以测得的运营里程及计时时间为依据,计算并显示乘客租车应付费用的计量器具。出租汽车计价器(本机)检定装置主要由键盘输入、控制单元、显示单元、驱动电机等组成。
本规程依据JJF 1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 1094《
测量仪器特性评定》等计量技术规范,结合我国出租车计价器检定装置现状,对JJG 738-2005版本进行修订。
本规程与JJG738-2005《出租汽车计价器标准装置》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性修改如下:
(1)按照JJF 1002-2010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的要求,增加了引言部分;
(2)依据JJF 1022-2014《计量标准命名与分类编码》,将规程名称“出租汽车计价器标准装置”修改为“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装置”;
(3)在“范围”章节,明确界定了规程适用于出租汽车计价器(本机)检定装置及滚轮测距法出租汽车计价器(使用)检定装置;
(4)删除了 “车辆特征系数”、“出租汽车计价器使用误差”两个术语。增加了“出租汽车计价器”、“滚轮测距法”两个术语。调整了 “计价器常数k”、“本机”两个术语,使其意义更明确并与建议一致;
(5)“概述”中增加了出租汽车计价器(本机)检定装置及滚轮测距法出租汽车计价器(使用)检定装置的组成及结构示意图;
(6)调整了出租汽车计价器(本机)检定装置“转数误差”、“转速误差”的计量性能要求。转数误差从(读数×0.1%)±0.1r调整为±0.1%,转速误差从(读数×0.5%)±1r/min调整为±0.1%;
(7)删除了出租汽车计价器(本机)检定装置与计价器本机检定无关的“脉冲计数”、“脉冲频率”两项计量性能要求;
(8)调整了滚轮测距法出租汽车计价器(使用)检定装置“主滚轮转数误差”、“主滚轮速度误差”的计量性能要求。主滚轮转数误差从(读数×0.1%)±1r调整为±0.1%,主滚轮速度误差从±3km/h调整为±2km/h;
(9)将滚轮测距法出租汽车计价器(使用)检定装置工作时的噪声要求从“计量性能要求”章节删除,调整到“通用技术要求”章节;
(10) 为了规程实施时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在“通用技术要求”章节,将出租汽车计价器(本机)检定装置、滚轮测距法出租汽车计价器(使用)检定装置分开撰写并增加了部分内容;
(11)检定设备,调整了转速测量仪的技术要求。取消了专用千分尺和声级计。增加了π尺和拉力计;
(12) 调整了出租汽车计价器(本机)检定装置、滚轮测距法出租汽车计价器(使用)检定装置的检定项目;
(13) 增加了铭牌、显示屏、功能的检定及合格判定方法;
(14)明确了出租汽车计价器(本机)检定装置转数误差、转数重复性、转速误差的检定点;
(15)调整了出租汽车计价器(本机)检定装置转数误差、转数重复性的检定方法;
(16)明确了出租汽车计价器(使用)检定装置主滚轮转数误差、主滚轮转数重复性、主滚轮速度误差的检定点;
(17)调整了主滚轮周长误差的检定方法;
(18)增加了各项误差检定的数据处理方法;
(19)将检定周期从“一般不超过3年”调整为“一般不超过2年”;
(20)调整了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的内容。
本规程引用了下列文件:JJG 517 出租汽车计价器;JJF 1604 出租汽车计价器型式评价大纲。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程。
依据JJF 1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本规程在组织架构上包括范围、引用文件、术语、概述、计量性能要求、通用技术要求、计量器具控制以及附录等内容。
本规程适用于出租汽车计价器(本机)检定装置及滚轮测距法出租汽车计价器(使用)检定装置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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