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黑臭水体遥感监管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发布
- 2021/1/27 17:12:51 28119
- 来源:仪表网
【仪表网 仪表标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城镇工业和人口的迅速发展,污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有了显著的增长,而城市河流一直被人们视为城市废水和生活污水的主要排污通道和场所,过度的污染直接引起了水体的富营养化,甚至导致水体发黑发臭,形成城市黑臭水体,完全丧失使用功能、影响景观以及人类生活和健康,黑臭水体治理刻不容缓。
“黑臭水体”,既是环保“必答”命题,又以具现场感的形式被摆在了更为突出的位置。制定监测标准较为重要。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修订)》,规范和指导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监管工作,为城市水环境管理提供新的技术手段,制定了《城市黑臭水体遥感监管技术规范》团体标准,标准编号分别为“T/CSES 15-2020与2020年12月29日发布及实施。
城市水环境是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城市河流污染问题日趋严重,许多城市河流出现了常年性或季节性的黑臭现象。持续且有效的黑臭水体监测,是进行整治黑臭水体的前提。常规的黑臭水体监测不能获取整个城市黑臭水体空间分布状态,不利于城市黑臭水体的监管和治理。而卫星遥感监测由于其宏观性、周期性的特点,为城市黑臭水体监测提供了新的手段。
《城市黑臭水体遥感监管技术规范》针对不同黑臭类型水体的光谱特征,建立黑臭水体遥感识别的模型,制订了利用高空间分辨率卫星识别城市黑臭水体的技术流程,可以快速、客观和全面地反映城市黑臭水体的分布状况。本规范制订的技术流程方法可推广应用于我国的大中型城市,以期提高我国城市黑臭水体监管的效率,为环境管理提供有效支撑。
《城市黑臭水体遥感监管技术规范》规定了城市黑臭水体遥感监管和质量控制。适用于我国基于遥感影像可提取的城市黑臭水体的监测、识别与管理,包括城市范围内与城市在景观、建筑艺术、生态环境等方面充分融合的水域、流经城市的河段、城乡结合的河流及沟渠、城市建成区((或规划区)范围内的河流沟渠等水体,不包括湖泊和坑塘等。
据悉,此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作为牵头单位,南京师范大学和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等作为参与单位共同编制。
详情点击:《城市黑臭水体遥感监管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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