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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在线测定 低温空管捕集/
气相色谱-质谱法》湖北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开始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线测定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低温空管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HJ/T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HJ 644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9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 NO2、 O3、 CO) 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 1010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方法原理为:环境空气在线采集进入浓缩系统,在超低温条件下,挥发性有机物冷冻捕集至空毛细管柱、加热解析后,经两路色谱柱分离,分别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和质谱检测器检测。通过与标准物质质谱图和保留时间比较定性,FID外标法定量,MSD内标法定量。
本标准方法中使用的分析仪器和设备包括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毛细管柱;样品浓缩进样器;在线气体稀释装置;过滤器等。其中,气相色谱部分具有分流/不分流进样口,能对载气进行电子压力控制,可程序升温,带FID检测器。质谱部分具有70eV电子轰击(EI)离子源,有全扫/选择离子(SIM)扫描、自动/手动调谐、NIST质谱图库、谱库检索等功能。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不低于108种挥发性有机物的在线测定。当采样体积为400mL时,本方法的检出限为(0.005~0.500) nmol/mol。(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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