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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标准】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使用中电子式交流
电能表校准规范》地方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向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邮箱zyl305@163.com。
本规范中电能表是指由公用事业部门集中管理,采用直接接入或经互感器接入方式测量居民、公建配套、小型工商业等用户电能的电子式单、三相交流电能表。
通过研究制定在运智能电能表校准方法和规范,指导智能电能表更换工作,有针对性地更换计量性能缺陷电能表,实现对在运智能电能表计量误差的远程监控,一是能及时发现并预警误差异常变化情况,提前更换隐患智能电能表,从而切实保障广大电力用户利益,保证服务质量,确保计量公平公正;二是能降低电网的维护成本,提高现场计量问题处理效率,极大减少现场维护工作量;三是能节约智能电能表到期轮换而产生的人力物力消耗,在确保智能电能表运行稳定、准确、可靠的前提下,有利于减少电子产品对环境的污染,符合国家倡导的新时代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
本规范依据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编制。本规范参照JJG 596—2012 《电子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JJG 597—2005《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GB/T 2828.2—2008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2部分:按极限质量(LQ)检索的孤立批检验抽样方案》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标准制定。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JJG596-2012 电子式交流电能表;JJG597-2005 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JJF1071-2010 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139-2005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GB/T2828.2-2008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2部分:按极限质量(LQ)检索的孤立批检验抽样方案。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本规范主体分为9章,包括范围、引用文件、术语、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和复校时间间隔。附录A作为资料性附录,给出电能表运行误差校准方法;附录B作为资料性附录,给出电能表运行监测平台方法和结果应用;附录C作为规范性附录,给出了电能表实验室校准证书校准结果页格式;附录D作为规范性附录,给出了电能表批校准报告内页格式;附录E作为规范性附录,给出电能表批的极限质量水平的抽样判定方法。
本规范为发布。本规范适用于由公用事业部门集中管理的低压台区中1级、2级电子式交流电能表进行使用中检查校准,对电能表批采用极限质量水平的方式以确定电能表使用状态。(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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