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量法颗粒物自动测量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
- 2020/9/10 17:23:20 48290
- 来源:仪表网
【仪表网 仪表文件】 9月8日,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发布了《重量法PM2.5\PM10颗粒物自动测量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为了使上述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能广泛适用和更具操作性,特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希望专家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邮件或邮寄等方式发/寄至以下地址。电子邮件地址:zhangwg@nim.ac.cn和fenghx@simt.com.cn。
环境空气颗粒物指大气环境中的PM10\PM2.5等固态颗粒物(中国环境标准HJ800-2016环境空气颗粒物测定)。PM10\PM2.5环境空气颗粒物是我国大气污染物的首要物种,是环境空气污染监控与防治的重点管控对象。我国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对于PM10\PM2.5的质量浓度指标均做出限定要求。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于以PM10\PM2.5为特征的颗粒物的排放控制、来源解析、迁移规律与监测预警等任务提出要求。大气颗粒物的监测及有效治理,是我国环境保护部门及国家政府的重点目标。
颗粒物的质量浓度测量结果的一致与准确是污染监控与防治的先决条件,具有重要的科学与社会意义。PM10\PM2.5颗粒物质量浓度测量方法包括手工分析方法和自动分析方法,手工分析方法指重量法(滤膜称重法),自动分析方法包括振荡天平法、β射线法与光散射法等。其中,重量法是直接、可靠的颗粒物质量浓度测量方法,可直接溯源至流量、时间及质量基准,是国内外公认的颗粒物质量浓度基准方法。重量法测量仪(通常包括采样部分及称颗粒物质量、浓度测量部分)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重量法测量仪器,其研究、测量原理主要基于美国EPA 40CFR、欧盟标准(EN 12341:2014)、中国《HJ 618-2011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HJ 656-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 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
重量法PM10\PM2.5颗粒物自动测量仪与传统滤膜称重方式比较,在滤膜前处理、平衡时间、称重条件(温湿度、除静电)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技术改进,将传统的手工滤膜处理、温湿平衡、天平称量等程序、步骤进行有机结合,对测量环境、滤膜处理、气路清洁和天平称量等进行自动和智能控制,数据可自动处理和输出,提高了测量效率和准确性。
重量法PM10\PM2.5颗粒物自动测量仪用于空气颗粒物监测、评价室内外空气质量,其计量性能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国内在用的重量法PM10\PM2.5颗粒物自动测量仪其使用方法、生产厂家、仪器型号、测量范围等各不相同,测量结果有很大差异。针对这些仪器,找出真正影响其测量准确度并能够覆盖所有使用仪器的共性参数,提出合理的技术要求和校准方法,选择适当的计量标准器,确定合适的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评定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建立准确、可靠、可溯源的重量法PM10\PM2.5颗粒物自动测量仪计量技术法规,对于确保全国范围内颗粒物质量浓度监控结果的一致性与准确性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规范的术语与技术指标参考了HJ 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要求及检测方法》、JJF1659-2017 《PM2.5质量浓度测量仪》等技术法规、标准和规范。
依据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在组织架构上包括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校准周期和附录等内容。
本规范为发布。本规范适用基于滤膜称重原理的重量法PM2.5/PM10颗粒物自动监测仪的校准,PM2.5/PM10颗粒物自动称重系统及装置可参照本规范进行校准。(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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