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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大气超级站质控质保体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2020/9/9 10:56:46    41263
来源:仪表网
摘要:随着我国对大气污染治理问题日益重视,国内大气超级站近几年得到迅速发展,其规模已远超国外其他国家。
  【仪表网 仪表文件】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和长三角标准一体化有关规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长三角大气超级站质控质保体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0年9月7日至10月8日,意见反馈邮箱为zjbz2012@126.com。
 
  大气超级站(Atmospheric Supersites)是利用先进的高度专业化的监测设备对空气污染理化特性、立体时空分布、成因和变化规律及其生态和健康影响开展多维度多参数、高时间分辨率长期观测和实验研究,并以此推动监测技术进步的多要素综合性大气监测站。与常规的空气质量监测相比,大气超级站能更系统地监测污染物的物理与化学性质, 在分析大气污染成因方面有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对大气污染治理问题日益重视,国内大气超级站近几年得到迅速发展,其规模已远超国外其他国家。长三角区域内已建成不少于17个大气超级站,配置颗粒物及光化学组分、颗粒物雷达等多种仪器设备。大气超级站在秋冬季灰霾污染、夏季臭氧污染等时段,为各地分析大气污染成因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同时,由于建设与发展迅速,大气超级站缺乏质控质保体系的技术规范,各地质控质保措施不规范、不健全,严重影响了监测数据质量,因此亟待研究关于大气超级站质控质保体系的标准规范,用于指导各地环境监测部门大气超级站业务工作。
 
  根据《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未来长三角地区重点合作的内容包括环境整治联防联控等12个专题。其中研究制订区域环保标准统一实施方案为重点工作之一,进一步完善与统一区域环保标准规范,推进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进程。
 
  因此,在以上背景下,结合长三角三省一市近年来的工作经验积累,研究制订长三角地区《大气超级站质控质保体系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大气超级站质控质保体系的技术要求、组织保障,以及规范的实施与监督要求。本规范颁布实施后,国家出台相应技术规范涉及本规范未做规定的要求和控制要求严于本规范时,执行国家规范要求。
 
  本规范内容引用的条款有HJ630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53 环境空气 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4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5 环境空气 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799 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水溶性阴离子(F-、Cl-、Br-、NO2-、NO3-、PO43-、SO32-、SO4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800 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水溶性阳离子(Li+、Na+、NH4+、K+、Ca2+、Mg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817 环境空气 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29 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无机元素的测定 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HJ830 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无机元素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HJ910 环境空气 气态汞的测定 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1010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第一版);国家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
 
  本规范规定了长三角区域大气超级站质控质保体系的组织架构、日常运行维护要求、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
 
  本规范可应用于长三角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及其他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采用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开展大气颗粒物组分、光化学前体物VOCs组分和颗粒物垂直分布监测时的运行管理与质量控制。(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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