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1668万元 烟台生态环境局采购大气环境监测仪器
- 2020/8/21 9:51:48 11583
- 来源:仪表网
【仪表网 工程快讯】8月19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超级监测站设备及运维采购招标公告,预算1668万元,采购VOCs在线分析仪、总碳、有机碳和无机碳分析仪、在线离子色谱分析仪、大气重金属在线分析仪、气溶胶激光雷达分析仪等大气环境监测仪器。
采购项目名称: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烟台大气环境超级监测站设备及运维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600202002000226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高限价,单位:万元) |
1 | VOCs在线分析仪、总碳、有机碳和无机碳分析仪、黑碳分析仪等设备及运维采购 | 1 |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56 |
2 | 在线离子色谱分析仪等设备采购 | 1 |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25 |
3 | 大气重金属在线分析仪、气溶胶激光雷达分析仪等设备采购。 | 1 |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87 |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8月20日8时30分至2020年8月26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财务室(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11层1109b)
方式:(1)现场购买;(2)电子邮件购买
采购人: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5号
联系方式:0535-692052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11层
联系方式:0535-626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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