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回收检测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
- 2020/1/16 8:46:29 23361
- 来源:仪表网
【仪表网 仪表标准】2020年1月14日,全国流量计量技术委员会液体流量分技术委员会发布了《油气回收检测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为了使该规范能广泛适用和更具操作性,特向全国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0年4月1日,意见反馈邮箱13931113862@126.com或yangyt@bjjl.cn。
随着石油化工等行业的迅速发展壮大,由此而产生的挥发油气对大气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也成为行业发展制约因素之一。汽油是非常容易挥发的有机物质,在存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会排放出大量挥发性有机气体(VOCS),组分复杂且有毒有害,排放稀释后的油气浓度,也很容易达到爆炸极限范围。形成臭氧污染的大气化学反应十分复杂,但VOCS和NOX是主要前体物,而VOCS又是制约因素,控制VOCS可以有效降低臭氧污染。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已进入我国大气污染治理日程。国家已经明确要求在储油库、运输车、加油站等设施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且要求每年必须强行检测油气回收装置。
油气回收检测仪是用于检测油气回收装置的仪器,广泛应用于环保管理部门和环境检测机构对油气回收装置密闭性、液阻、气液比的检测,对油气回收装置的验收,及时掌握油气回收系统的回收效率,监督加油站大气污染污染源物排放总量及排放达标情况等。因此,准确地测量和控制好油气回收系统的回收效率,对于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汽油挥发掉的是比较有经济价值的轻质部分,控制油气挥发排放,将油气回收再利用,可以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
近年来,我国油气回收行业迅速发展,随着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公布了多个标准和规范,虽然对油气回收装置制造、检测的要求日趋完善。但目前还没有油气回收检测仪的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给计量部门的检测带来一定困难,因此,急需制定相应的计量校准规范对技术参数及检测方法进行规范,完善检测手段,达到溯源一致,保证量值准确可靠,为油气回收检测仪生产企业的提升产品质量提供技术保障,为环境检测标准的有效实施提供技术支撑,为社会提供全面的服务技术保证。
本规范依据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等规范编写。
本规范参考了JJG875-2005《数字压力计》、JJG633-2005《气体容积式流量计》、JJG640-2016《差压式流量计》、GB20951-2007《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HJ/T431-2008《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等规程、标准中内容。
依据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在组织架构上包括引言、范围、引用文献、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和附录等内容。
本规范为发布。本规范适用于油气回收检测仪的校准。(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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