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气压试验箱校准规范》征求意见
- 2019/11/28 9:26:22 29904
- 来源:仪表网
低气压试验箱主要用于航空、航天、信息、电子等领域,确定仪器仪表、电工产品、材料、零部件、设备在低气压、高温、低温单项或同时作用下的环境适应性与可靠性试验。采用整体式组合结构形式,试验箱由位于前部的保温箱体(承压结构)、温度调节装置、压力调节装置和电气控制系统组成。
低气压(高度)试验箱早在上世纪70年代中期,就已成为航空航天、信息电子等领域低气压试验的重要设备,“低气压试验箱是模拟飞行器在不同飞行高度下不同大气压力值的仪器,通过气压值与高度值的数学函数关系进行计算,有一般0m高度相当于绝压101.3kPa,10000m高度相当于绝压26.4kPa,20000m高度相当于绝压5.5kPa,35000m高度相当于绝压0.5kPa。一般低气压试验箱的大气压力范围为绝压(0.5~110)kPa,即高度(0~35000)m。”低气压试验可以确定仪器仪表、电工产品、材料、零部件、设备在低气压作用下的环境适应性与可靠性,同时也可对试件通电进行电气性能参数的测量,试验的结果关系到航天、航空器的飞行试验安全、以及电子设备的环境适应能力。
当今随着航空航天以及信息电子行业的飞速发展,低气压试验箱的使用相当普遍,基本上只要涉及航空航天技术的设备都要进行低气压(高度)试验,加之GB/T11159-2010《低气压试验箱技术条件》,GB/T10590-2006《高低温/低气压试验箱技术条件》两项标准以及《JJF1101-2003环境实验设备温度湿度校准规范》已经颁布实施很多年,但目前对于低气压(高度)试验箱的校准还没有相关的规范,使得低气压箱的校准处于非受控状态。针对低气压(高度)试验箱制定一部统一的校准规范,保证低气压试验箱量值准确,科学规范低气压试验箱校准的方式方法对于我国目前的现状是很有必要的。
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GB/T 11159-2010 《低气压试验箱技术条件》和GB/T 10590-2006 《高低温低气压试验箱技术条件》共同构成本规范制定的基础性系列文件。
本校准规范参照GB/T 11159-2010《低气压试验箱技术条件》和GB/T 10590-2006《高低温低气压试验箱技术条件》、GBT5170.17-200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设备 基本参数检定方法 低温-低气压-湿热综合顺序试验设备》进行制定,采用了其中的基本原则,对具体方法和技术指标进行了细化、补充和修改。
依据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规定了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计量单位、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的表达、复校时间间隔以及附录等内容。
本规范为发布。本规范适用于调压范围在绝压0.1kPa~120kPa范围内的低气压试验箱,温度在-80℃~200℃范围内高、低温低气压试验箱校准。(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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