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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发布

2019/10/11 9:11:35    29265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指南提出的技术要求以实现超低排放为目标,不排斥相关领域的新技术开发和应用,指南中提及的工艺、技术、产品以及相关参数均来自于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工程实 际案例。
  【仪表网 仪表文件】为落实《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为钢铁企业高质量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提供技术指导,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编制了《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9日,意见反馈邮箱tianshu@mpi1972.com。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后,各地钢铁企业积极响应政策要求,实施了一系列环保改造工程,但从现阶段改造情况看,由于《意见》的要求相对宏观,对于如何具体落实相关要求没有进行详细阐述,企业对《意见》中提到的有组织排放技术路线选择、无组织控制措施要求、清洁运输要求以及监测监控要求等内容理解不到位,导致部分企业治理设施的技术路线、设计参数、控制要求等与《意见》要求还具有一定差距,治理设施的减排效果难达预期。
 
  为帮助钢铁企业达到《意见》)的相关要求,提供超低排放改造技术路线选择、工程设计施工、设施运行管理方面的参考,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冶金环保专业委员会组织相关钢铁企业、环保企业和研究机构,在总结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指南。
 
  本指南的编制参考了《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钢铁行业》(HJ846-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HJ 76-2017);首钢股份迁钢公司、河钢集团邯钢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武安市裕华钢铁有限公司、首钢股份京唐钢铁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建龙钢铁有限公司、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普阳钢铁邮有限公司、日照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的相关案例。
 
  本指南提出的技术要求以实现超低排放为目标,不排斥相关领域的新技术开发和应用,指南中提及的工艺、技术、产品以及相关参数均来自于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工程实 际案例。钢铁企业可根据当地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时参考本指南。(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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