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用光波长计检定规程》征求意见稿发布
- 2019/10/5 9:45:22 23439
- 来源:仪表网
光波长计广泛应用在光通信波分复用(WDM)系统中,用于测量光信号中心波长和中心波长漂移,另外也用于信号光功率的测量。尤其是在密集波分复用(DWDM)系统中,光波长计通常与光谱分析仪联合使用,测量高速率光信号经长距离传输后的波长漂移和光信噪比。
JJG 963-2001 通信用光波长计检定规程自2001年发布以来成为该类仪表检定工作的重要依据,然而随着光通信速率的提升和相干光通信技术的应用,要求光波长计在波长测量方面具有更高准确度,同时在光功率监测方面具有更高的光功率测量准确度。
目前采用的JJG 963-2001 通信用光波长计检定规程在波长定标点和光功率示值上已经不能满足检定工作需求。当前国内每年有检定需求的光波长计有数百台,高质量的光通信传输基础设施离不开高性能的光波长计仪表,因此亟需对当前使用的通信用光波长计检定规程开展修订工作。
JF 1002-2010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支撑本检定规程修订工作的基础性系列规范。
本规程是对2001年6月5日发布的JJG 963-2001 《通信用光波长计检定规程》的修订。与JJG 963-200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功率示值误差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去掉633nm波段的定标点波长,将波长测量范围改为(1270~1650)nm;检定用设备中增加了可调谐激光源、光耦合器和标准光功率计,删掉波长稳定光源、光隔离器和自聚焦光纤。
依据JJF 1002-2010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本规程在组织架构上包括引言、范围、概述、计量性能要求、通用技术要求、计量器具控制和附录等内容。
本规程适用于通信用光波长计的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的检查。(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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