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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标准】近日,由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的吉林省地方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管理要求糠醛工业》已经形成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专家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于2019年10月10日前反馈具体的修改意见或建议。联系电子邮箱:wangyu7222@163.com。
糠醛工业属重污染行业,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糠醛工业面临的资源和环境压力也越来越大,但目前国家生态环境部还没有出台糠醛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我国在规范糠醛工业排污许可方面仍是一个空白。
本标准规定了糠醛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要求的术语和定义、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申报要求、产排污节点及对应排放口的具体规定、许可排放限值、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自行监测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与执行报告编制要求,给出了实际排放量核算及合规判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糠醛工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与监管工作。
糠醛工业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填报,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基本原则按 HJ 942 执行。糠醛工业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应填报单位名称、邮政编码、行业类别、是否投产、投产日期、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度及纬度、所在地是否属于重点区域、是否有环评批复文件及文号(备案编号)、是否有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及文号、是否有主要污染物总量分配计划文件及文号、颗粒物总量指标(t/a)、二氧化硫总量指标(t/a)、氮氧化物总量指标(t/a)和化学需氧量总量指标(t/a)。
水污染物采样点设在企业循环冷却水水池及废水总排放口。每生产周期监测 4 次,取均值。糠醛工业企业水污染物的监测分析方法见下表:
糠醛工业企业颗粒物、甲醇及丙酮的监测分析方法见下表:
糠醛工业企业的恶臭及气态糠醛污染物的允许排放浓度见下表: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糠醛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要求,吉林省地方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要求 糠醛工业》由吉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符合地方标准范围要求,并在吉林省范围内有普遍性,制定该标准符合国家和吉林省科技、产业和民生等政策。(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资料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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