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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标准】根据中仪协[2018]026号《关于同意“交流
电能表动态性能检验装置”等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的批复》,《谐波有功电能表检验装置》被列入2018年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项目。现已完成该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请专家们按照团体标准制修订的有关要求和目前产品发展和应用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9年10月16日前将征求意见回执填好后反馈至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电工仪器仪表分会秘书处。电子邮箱: bobohc2@163.com。
随着大量非线性负荷接入电网,电压、电流畸变现象也逐渐增多,国内外已有多家电能表厂家生产带基(谐)波电能计量功能的电能表,且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标准,围绕谐波计量来作出规范。然而现有的电能表校验装置只具备对常规电能表做谐波影响量试验,虽能产生满足GB/T 17215的直流和偶次谐波、5次谐波、奇次谐波和次谐波,可得到电能表在谐波影响下的误差改变值,但不能满足对谐波有功电能表检定的需求。
目前,国内外多家厂商或研究机构研发了谐波电能表的校验装置等相关产品,但国内外尚无适用于谐波电能表检验装置的相关标准,导致各厂家的谐波电能表校验装置的谐波指标和性能差异性较大。因此,有必要制定本标准,促进装置性能要求统一,为贸易和交流提供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谐波有功电能表检验装置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与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0.5级、1级及2级的谐波有功电能表检验装置。
对谐波有功电能表检验装置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在使用中容易被混淆的概念进行了规定。参考了GB/T 11150-2001、GB/T 17215.302-2013、 GB/T 4365-2016及GB/T 17215.211-2006 等相关内容。 “谐波有功电能表”及“谐波有功电能表检验装置”等为本标准定义术语,在术语中定义了本标准面向的检测对象,同时对标准化对象进行了说明。
根据GB/T 11150-2001《电能表检验装置》,按装置输出电能的相数分类,单相和三相谐波有功电能表检验装置;按装置等级指数分类,装置具有基波有功电能准确等级和(单次)谐波有功电能准确等级。
依据目前的各主流厂家的技术现状,装置的基波有功电能准确等级分为 0.02级 0.05级、0.1级、0.2级;装置的(单次)谐波有功电能准确等级分为 0.5级、1级、2级。装置可在基波有功电能准确度和谐波有功电能准确度之间按需要组合类型。
此外,装置应配置监视仪表(含内置仪表或虚拟仪表),仪表的显示内容可设置。规定了装置输出的基波和谐波信号的技术要求;规定了装置监视仪表的准确度要求。仪表宜同屏显示多个量,仪表应显示基波电压、基波电流、基波功率、基波相位、基波频率及基波相序、基波有功电能外,还应监视三相电压、电流的各次谐波含有率、谐波相位、谐波功率、规定(次数)的谐波正向有功电能之和与反向有功电能之和。
装置输出量的监视示值(基波)参考了JJG 597-2005《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检定规程》中3.5的要求。装置输出量的监视示值(谐波)参考了GBT 17626.7-2017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供电系统及所连设备谐波、间谐波的测量和测量仪器导则》中的5.3给出,根据应用需求,其中0.5级的谐波装置需满足Ⅰ级指标的要求,1级和2级的谐波装置需满足Ⅱ级指标的要求。
具有检测谐波电能表的基波起动、基波潜动、谐波起动和谐波潜动功能的装置,应配置满足各类电能表的允许起动电流值的测量仪表,其测量误差不大于5%。装置应满足JJG 1106-2015中6.4.3中潜动试验和6.4.4起动试验功能要求。规定了装置的误差计算单元能计数的脉冲频率范围、误差显示的分辨力、误差指示、显示的要求应满足标准中的表11的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包括一般试验条件、基本误差的测定、测量重复性试验、装置输出的电参量试验、调节设备要求试验、装置产生的磁场试验、监视仪表(设备)试验、多路输出的一致性要求试验、同名端钮间电位差试验、影响量引起的变差试验、稳定误差试验、电磁兼容试验、安全要求试验等,方法参照标准。(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资料来源: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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