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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产业】在报告的后半部分,刘俊会研究员将一些典型的食品安全事件及违法添加物质的政策规定为大家做了盘点。
一、三聚氰胺奶粉事件
自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以后,卫生部2008年第25号 公告(二〇〇八年十月七日)规定: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上述限量的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2012年7月2日,食品法典委员会审查通过了液态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
标准:液态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0.15mg/kg。2010年,食品法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食品法典标准,即粉状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为1mg/kg。
在GB/T 22388-2008 规定了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和GB/T 22400-2008 原料乳中三聚氰胺快速检测
液相色谱法。
二、苏丹红事件
2005年3月4日,亨氏辣椒酱在北京被检出含有“苏丹红一号”。不到一个月内,在包括肯德基等多家餐饮、食品公司的产品中相继被检出含有“苏丹红一号”。本次事件中,广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用一直使用“苏丹红一号”含量高达98%的工业色素“油溶黄”生产辣椒红一号食品添加剂,而此食品添加剂正是此次苏丹红事件的源头。
在GB/T 19681-2005中规定了食品中苏丹红染料的检测方法液相色谱法。
三、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
对于腐竹、粉丝、面粉、竹笋等食品吊白块检验方法,一般是按着GB/T 21126-2007 小麦粉与大米粉及其制品中甲醛次硫酸氢钠含量的测定。鉴于液相色谱法测定甲醛含量,存在对吊白块定性不准确的问题,卫生部颁发了《关于印发面粉、油脂中过氧化苯甲酰测定等检验方法的通知》(卫监发[2001]159号)。
四、氨基甲酰肼
氨基甲酰肼是面制食品添加偶氮甲酰胺代谢产物。对于小麦粉及其制品中氨基甲酰肼的测定,一般是按着BJS 201902来进行检测的。
试样经盐酸水解,邻硝基苯甲醛过夜衍生,乙酸乙酯提取,旋蒸富集后,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进行定性检测,采用稳定同位素内标法进行定量测定
五、喹诺酮类化合物
市场监管总局于2019年发布BJS 201909 豆制品、火锅、麻辣烫等食品中喹诺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豆腐、豆干、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及火锅和麻辣烫的食材中诺氟沙星、氧氟沙星、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氟罗沙星、沙拉沙星、双氟沙星、司帕沙星、环丙沙星、达氟沙星、恩诺沙星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测法。
本标准适用于豆腐、豆干、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及火锅和麻辣烫的食材中诺氟沙星、氧氟沙星、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氟罗沙星、沙拉沙星、双氟沙星、司帕沙星、环丙沙星、达氟沙星、恩诺沙星的测定和确证。
六、荧光增白剂
BJS 201903 中规定了食品中二苯乙烯类阴离子型的测定。
本方法规定了食用菌、大米、小麦粉和小麦制品、淀粉和淀粉制品中11种二苯乙烯类阴离子型荧光增白剂的液相色谱测定方法。11种荧光增白剂包括荧光增白剂24、荧光增白剂71、荧光增白剂85、荧光增白剂90、荧光增白剂113、荧光增白剂210、荧光增白剂220、荧光增白剂264、荧光增白剂353、荧光增白剂357、荧光增白剂5bm。
SN/T 4396-2015 出口食品中荧光增白剂85、荧光增白剂71和荧光增白剂113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适用于金针菇、平菇、鸡腿菇、大米、小麦粉、淀粉和牛奶等食品中荧光增白剂85、荧光增白剂71和荧光增白剂113的测定。
七、丁香酚类化合物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2019年第15号)BJS201908。
本方法规定了水产品及水中丁香酚类化合物的测定,适用于淡水虾、淡水鱼、海水虾、海水鱼等水产品及水中丁香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用乙腈提取试样中的丁香酚类化合物后,经乙腈饱和正己烷除脂净化或过滤净化(水样),采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检测。
八、茶叶中美术绿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补充检验方法:BJS 201910 茶叶中美术绿的测定。
美术绿又名铅铬绿,用铬酸铅颜料沉淀到铁蓝颜料分散体上或使用铬酸铅颜料与铁蓝颜料混合均能制备出的一种颜料。美术绿的主要成分为铬酸铅和铁蓝,且铬酸铅的比例不低于50%。
九、滑石粉
滑石粉不允许添加到小麦粉中。
食品中滑石粉的测定:依据食品安全标准GB5009.269-2016 检验食品中滑石粉的含量,依据GB 2760判定是否违规添加
十、西地那非等90种化合物
一般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补充检验方法:(BJS 201805)食品中那非类物质的测定来进行检测。该标准规定了食品(含保健食品)基质中90种那非类物质的超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
标准中方法一超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法,适用于饮料、果冻、蛋白粉、牡蛎粉、饼干、糖果、酒类及咖啡等食品中90种那非类物质的定性和定量测定。
标准中方法二超液相色谱-串联高分辨质谱法,适用于饮料、果冻、蛋白粉、牡蛎粉、饼干、糖果、酒类及咖啡等食品中90种那非类物质的筛查和定性确证。
十一、硼酸
硼酸一般非法添加于腐竹、肉丸、凉粉、凉皮、面条、饺子皮等食品中。
在GB 5009.27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了食品中硼酸的测定,该标准适用于水产品、肉制品(如肉丸)、豆类、面食类、腐竹、粽子、糕点、酱油、凉粉、凉皮等食品中硼酸的测定。
通过乙基己二醇-三氯甲烷溶液对样品中的硼酸进行快速的富集、萃取,除去共存盐类的影响,利用硫酸与姜黄混合生成的质子化姜黄与硼酸反应生成红色产物。溶液颜色的深浅与样品中硼酸含量成正比,通过比色可以测定样品中硼酸的含量。
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对人们的身心健康产生巨大的威胁,也会对食品行业带来巨大的损失,面对食品问题不容大意,严格按照我国现有的标准检测监督才能够为人们的健康生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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