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式风速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发布
- 2018/10/30 9:02:04 26207
- 来源:仪表网
热式风速仪具有启动风速小,灵敏度高,携带简便,读数稳定等特点。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它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包括国防、航天、医药卫生、疾病控制、厂矿系统、公共场所、消防、暖通空调、质监部门都在使用热式风速仪进行风速风量的检测。热式风速仪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关系到使用行业科研和工程应用的科学性,建立热式风速仪的校准规范,以实现热式风速仪测量结果的量值溯源具有重大的意义。
然而,热式风速仪至今没有的校准规范,检测机构和生产企业长期以来一直在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热球式风速仪计量校准规程》JJG0001(建设)-92进行热式风速仪校准。随着热式风速仪的发展和应用越来越广泛,以及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发展,JJG0001(建设)-92已经不能满足热式风速仪的校准要求。急需编制《热式风速仪校准规范》,以规范热式风速仪的校准项目、校准方法等。
《热式风速仪校准规范》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为主要起草单位并归口到全国流量计量技术委员会,参加起草的单位有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建研爱康(北京)科技发展公司、TSI、上海博卡实业有限公司、北京麦迪光流测控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
本规范依据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编写。术语参考了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校准方法参考了JJF 1094-2002《测量仪器特性评定》,不确定度分析依据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本规范引用的文件有JJF 1001-201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2012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 1094-2002 测量仪器特性评定。
依据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在组织架构上包括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计量单位、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复校时间间隔和附录几个部分。
本规范为发布。适用于气体流速范围为0.15 m/s~30 m/s的热式风速仪(以下简称风速仪)的校准,风速超过30 m/s的风速仪校准可参照此规范。(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热式风速仪校准规范》的编制不但有利于热式风速仪测试结果的量值溯源,还对于我国的计量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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