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温度传感器》地方检定规程征求意见稿发布
- 2018/2/9 8:34:19 31481
- 来源:仪表网
矿用温度传感器是采用半导体元件、热敏电阻或铂电阻等感温元件生产的数显温度测量仪器,主要用于煤矿井下温度监测,对保障井下工人作业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随着煤矿井下科技和工业自动化技术的飞速发展,矿用温度传感器科技水平快速提升,原规程检定矿用温度传感器报警点、响应时间等项目,不能满足同时检定多台矿用温度传感器工作的需求;对新型常温情况下用于环境监测的矿用温度传感器,原规程中检测方法,在考虑环境温度变化对矿用温度传感器整机测量精度的影响不足;矿用温度传感器采用的是引用误差,量程较大的矿用温度传感器在低温区允许误差较大,容易造成使用单位在选型、使用中的误解;明确矿用温度传感器测量范围和准确度等级,更易于煤矿企业对不同量程段矿用温度传感器准确度的需求。
因此,矿用温度传感器规程在适应新的形势方面有补充和修改内容的必要,修订矿用温度传感器检定规程的任务是必要的和紧迫的。
本检定规程在修订的过程中,在“范围”中进一步明确矿用温度传感器使用范围、测量范围,调整测量范围为(-10~100)℃;在“计量性能要求”基本误差引入准确度等级,将矿用温度传感器划分为1.0级和2.0级,满足煤矿企业对高精度矿用温度传感器和不同量程段测量精度的需求。规避了因使用引用误差在大量程和小量程仪表之间引入的测量风险;调整“负载特性”名词和检定方法,引入“信号传输误差”更为贴切和实用,以“传感器使用单芯截面积为1.5mm2的铜芯电缆时,其传输距离应不小于2km,显示值与输出信号值”来描述更接近矿用温度传感器现场使用情况。检测方法更具有操作性和代表性,满足煤矿企业大数据实时信号的采集和应用;在“计量器具控制”中,进一步明确恒温箱、数字温度计、模拟电缆、直流稳压电源等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的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在“基本误差和重复性检定”中,调整检定“检定点不少于5点”调整为“检定点不少于6点”增加测量点,减少非线性误差; 明确了正、反行程检定过程;修订了原规程公式中的缺陷;在“响应时间”中,调整使用的温场“恒温水槽”为“恒温槽(恒温箱)”,调整“将温度敏感元放入5℃的水中”为“将温度敏感元放入(5~8℃)的水中或环境中”则更有利于检定实际情况;在“报警误差和声级强度”中,将报警点设置调整为(25~40)℃,可同时对多只传感器报警误差进行检定,有利于提高检定工作效率;在“绝缘电阻”中,细化了检测过程。
本检定规程在对矿用温度传感器的制造、使用、煤矿安全生产和计量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起了很积极的作用。
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环境温度、电机、设备、管道内或容器中,测量范围在(-10~100)℃,具有数字显示的矿用温度传感器的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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