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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发布输配电价改革通知 促电力行业发展

2016/11/11 8:44:56    936
来源:中国证券网
摘要:11月10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仪表网 仪表文件】11月10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在目前已开展18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提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2016年9月在蒙东、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海南、甘肃、青海、新疆等14个省级电网启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2017年在西藏电网,华东、华中、东北、西北等区域电网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通知还提出,有序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结合电力体制改革进程特别是电力交易市场建设、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进程,逐步扩大市场形成上网电价、销售电价的范围,研究建立电力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探索建立市场电价监测预警办法,促进电力行业健康发展。
  
  通知还强调,要确保工作进度。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按期保证质量完成工作。2016年4月进行试点的12个省级电网,相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成本监审工作结束后,认真测算当地电网输配电价总水平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标准,2016年10月底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华北电网输配电价测算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能源局直接组织实施,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和相关省级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做好配合工作。本次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14个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参照已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份的经验,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拟定适合当地电网特点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2016年11月底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同时,根据成本监审结果,科学、合理测定当地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总水平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标准,原则上2017年3月底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
  
  (原标题:发改委:2017年在西藏电网等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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