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立核电安全法 为核电安全加“阀门”
- 2016/11/1 16:27:49 10720
- 来源:东方财富网
环保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政策技术处处长扈黎光告诉记者:“按照目前的发展规模,预计在明年,我国可望超过法国,成为继美国之后的核电大国。这也意味着,未来5到10年,中国核电将位列世界前茅。作为核电大国,也因此迫切需要有一部法律对核的行为进行规范,这不仅是依法治国的需要,也是世界核电发展的客观规律。”
据悉,该法律草案的亮点之一是设立专章以保障公众的参与权和对信息公开的诉求,也是弥补了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的缺失。
草案规定,核设施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就影响公众利益的重大核安全问题举行论证会、座谈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业内专家透露,目前的草案中,仍有待完善的地方。比如,对核安全的独立监管已经是核安全监管的经营总结。而我国目前对核安全的监管体系仍较庞杂,在这部法律里,如何把监管的权力与职责问题明确、理清,将是难点之一。
“所谓的独立监管,应是由独立于产业发展的部门来进行监管,才能不受任何经济、效益方面的制约,以确保安全。”在扈黎光看来,环保部作为既非核设施上级主管,也不是对产业发展肩负责任的部门,具有真正履行独立监管的条件。
(原标题:核安全法提交人大审议 核电建设将纳入法律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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