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方检定规程《民用交流电能表》公示
- 2016/8/31 10:34:00 17505
- 来源:仪表网
为此,上海决定及时编制《民用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以确定采用抽样方法来确定延长轮换周期,满足上海地区电能表管理迫切需求。该规程主要由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市电能表强制检定站、上海市计量协会共同起草。
该规程适用于对在用民用交流电子式电能表(以下简称电能表或受检电能表)进行使用中检查,对电能表批也可采用统计抽样方法进行使用中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该批电能表检定时间间隔进行调整。不适用于电能表的检定和后续检定。
该规程的制定,不仅节约了大量轮换的电能表的资金,同时也体现了合理利用资源和减少电子器件对环境的污染,与国家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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