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充电桩产业发展进入高峰期 车桩比例达4:1
- 2016/8/16 9:27:42 10742
- 来源:中国网
面对4:1的比例,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副主任刘永东似乎并不满意,他在7月27日首届中国充电桩创新峰会上表示,去年11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联合印发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提出到2020年要建设480万个桩、1.2万个站,车桩比例达到1:1。可见,从4:1到1:1的发展空间非常巨大,未来5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迎来快速增长。
我国充电桩建设正处在产业发展高峰期,通过几年的努力,标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充电设施建设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关键标准相继出台,基本可以满足充电设施发展的需要。标准体系涵盖了检测规范,成为各运营商采购设备基本条件,有利规范充电设施产品质量。
据刘永东介绍,目前充电接口及通讯协议标准架构已完成。根据我国国情制定的充电接口及通讯协议标准已于2011年底发布,2012年3月实施。主要包括3项充电接口系列标准、直流充电通讯协议标准。目前2015版系列升级标准已经发布。
在充电设施关键设备标准方面,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机、车载传导式充电机已于2010年批准发布,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系列也于2013年批准发布。还启动了包括《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在内充电站设计、建设、施工及验收等9项充电站建设标准的编制。在换电标准及充电设施运行维护标准方面,制定了包括运行计量、运行监控及运行平台通讯、标志标识在内的系列标准。
刘永东说,这些标准正发挥积极的作用,目前接口标准逐渐统一,充电设备标准已成为制造商制造产品的依据和企业采购的标书。可喜的是,在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办法中,把是否符合我国充电接口标准及通讯协议也纳入条件之一。
刘永东表示,下一步充电标准工作重点是信息的互联互通标准的完善。首先是建立起全国统一编码标准来解决桩的编码问题,构建统一的信息交换标准体系,即《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信息交换标准》,该标准可满足政府有效统计,满足运营商及运营商之间设施服务交换、充电过程交换,满足车主充电查询。它包含总则、公共信息交换规范、业务信息交换规范、数据传输及安全4个部分,分为4层次,即信息接入层,为车的信息也可以是充电卡的信息;基础设施层,是充电桩的信息;运营服务层及数据共享层。
标准实施后车主借助现在手机电话漫游的方式来解决相关问题。解决标准充电流程,构建起两运营商跨平台标准充电过程。解决身份识别问题,每个车主到另外一个运营商充电以后,就能知道所在运营商是谁。用户充电费用还是交原来所属运营商,后台结算由两个运营商自行解决。据刘永东介绍,该标准之前已通过网络形式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目前已在北京、上海、深圳开展标准试点,国内的主要运营商都参与标准验证,预计9月份信息交换标准向社会正式公布,各运营商按照这套规则进行。
其次建立统一国家信息发布平台,据刘永东介绍,充电服务信息平台主要任务是统计和提供基础公共服务。要建立各地方政府、各运营商企业的运营管理系统与信息平台之间的信息报送体系,实现充电服务的信息互联互通。通过报送体系,信息平台可以完成对现有充电基础设施数据的统计分析,科学准确统计不同时期、不同地方的充电基础设施的数据,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报送体系,可以实现充电基础设施数据的统一,向社会提供、全面的充电设施基础信息,实现大层度地共享充电设施资源。
(原标题:充电桩建设将迎来爆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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