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为什么生活用燃气计量不宜用标准状态体积
- 2016/6/2 15:30:23 16207
- 来源:浙江热工计量
具有可压缩的特性,对温度和压力的变化非常敏感。固定体积的气体,随着温度升高,密度变小,则质量变小;而随着压力升高,密度变大,则质量变大。这种特性天然气也不例外,与其它季节相比,冬季温度变低,管道中天然气在供气压力不变的情况下,密度就会变大。正是因为体积这个计量单位用于气体计量时,无法描述物质的数量,故有必要具有性的条件,于是提出了标准状态。我国将气体标准状态规定为温度20摄氏度,压力101325帕斯卡。如此,在不同温度、压力条件下的气体,都可以根据气体的状态方程换算到标准状态。
上居民生活用燃气消耗量计量的仪表普遍采用一种叫膜式燃气表的计量器具,这是一种纯机械式的体积计量仪表,历史悠久,久经考验,故而我国的计量法规规定民用燃气表可以连续使用十年。
膜式燃气表固有的计量原理只计量工作状态(也称工况)下的气体体积,与气体的温度和压力无关。由于计量结果不是标准状态下的结果,可想而知,同样的体积量,在冬季和夏季燃气真正的物质数量是有区别的,冬季肯定比夏季多。于是一些燃气公司会觉得冬季的时候自己吃亏了,居民占便宜了。燃气公司的产销差统计结果也往往能证明这个观点。
细心的居民朋友也许会按燃气公司的逻辑反驳,夏季的时候气温高,燃气公司一定占便宜了,居民亏了。这个推论总体也是对的,春秋两季气温总体跟标准状态20摄氏度接近,可认为大家谁也不占谁便宜,夏冬两季各有来往,似乎也能扯平。可燃气公司不这么认为,他用数据说话,证明居民用气冬季普遍比夏季多。事实也确是如此,冬季因洗浴、取暖等原因往往会消耗更多的燃气。因此夏冬两季还真没法扯平,燃气公司吃亏似乎是事实。
于是一些燃气公司高调地宣称,咱不想占便宜,但也别让我吃亏,那就按标准状态结算吧,大家都公平。然后就要求燃气表制造企业生产能够将体积换算到标准状态的燃气表,一些燃气表制造企业看到有利可图,当然愿意响应燃气公司的要求。
然而看似顺理成章的事情却一致遭到了全国计量部门的叫停。难道计量部门不愿意维护社会公平吗?非也,计量的宗旨就是维护公平公正。计量部门之所以叫停正是看到了看似公平的背后实质隐藏着平和不理性。
为什么计量部门会不同意燃气公司推行使用带体积换算功能的民用燃气表呢?主要原因有三:
原因一,现有带体积换算功能的居民用燃气表可靠性尚不成熟,无论是基于双金属温度补偿原理还是用温度传感器测量燃气温度采用电子修正原理,都难以保证这种燃气表满足十年的使用寿命。燃气计量涉及家家户户,仓促大面积投入使用,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势必引起大量的计量纠纷,影响社会稳定。
原因二,无论是基于理论分析,还是基于现有事实,都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种燃气表能保证使用十年,也无法确定这些燃气表使用到什么时候计量性能会劣化,所以一旦普及应用,政府对近乎天量的燃气表计量监管势必付出巨大的代价,而这个代价终仍然转嫁到纳税人,即广大的居民头上。经过测算,这个代价要远远大于体积不修正引起的损失,是完全得不偿失的。
原因三,我国对居民生活用燃气的定价机制是以工况体积为基础,且已经考虑了不同地区气温的差别,即某地区的年平均气温与20℃下标准温度的差异已经体现在气价上了,燃气公司的额外诉求于法无依。
居民生活用燃气采用工况体积计量是通行做法,实践证明这种计量方式综合考虑了经济性和可靠性,是理性的选择。居民燃气计量量大面广,优先选择经济可靠有利于降低整个社会的运行和管理成本。燃气公司除了算自己的小账以外,还应算社会的大账,如此则该不该与民争利就不难选择了。
事实上,燃气作为居民生活必需品,不仅在我国,在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带有一定的福利性质,政府适当补贴是普遍做法。即使没有政府补贴,燃气公司基本上也应对居民生活必需部分的燃气以无利或微利方式销售。供气与供水、供电、供热一样,都属于社会公用事业,保证基本公平,不与民争利是通识。
任何的公平都是相对的,计量再准确也永远存在误差和不确定度。如果为了将燃气计量做得更公平,结果反而需要付出远比原先认为的平更多的代价才能实现,这样的公平追求方式不但不经济、还不理性,甚至会带来新的矛盾。古人云: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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