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通渭抽查机动车雷达测速仪等计量器具
- 2016/6/1 16:30:57 15703
- 来源:通渭县
通过检查发现,全县范围内目前共有在用机动车雷达测速仪7点位(台)、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3台,全部经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均在检定有效期限内,检定结论合格。
机动车雷达测速仪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是国家规定的强检计量器具,其准确与否直接影响交警执法的合法、公正。机动车雷达测速仪的检定周期为一年,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的检定周期为半年,法律规定以上计量器具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加贴强制检定合格标志后方可使用。凡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作为行政执法取证的依据进行使用。
(原标题:通渭县开展雷达测速仪等计量器具检定专项检查)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