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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感测量与无人机航拍助力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

2016/4/13 14:55:04    16359
来源:仪表网
摘要:其中特别要求,坚持依法普查,充分运用遥感、智能移动终端、网络直报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负担。
  【仪表网 仪表下游】近日,从陕西省农业普查办公室获悉,在即将开展的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中,将运用遥感、无人机航拍、手持PAD等技术手段和调查方式进行测量,这也是陕西省运用此类技术开展农业普查。
  

  据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队长孙法臣介绍,前两次农业普查均是调查人员走乡到户,由农民手工测量得知,主观性大。另外陕西山区面积较大,约有10%-20%地区常年多云,卫星影像缺失,需要无人机技术进行补充调查。此次陕西省运用遥感、无人机航拍、手持PAD等技术手段进行测量,得到的数据将更加直观准确,也提高了普查效率。
  
  据悉,此次普查陕西省需完成300个普查小区的一类测量及全部普查区的二类测量,拟完成以县为总体的32个产粮大县乃至全省107个县区的遥感测量工作,获得全省农作物种植总面积以及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
  
  这次普查陕西不是个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于2015年6月印发,经总理签批,其目的是查清、查实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全面掌握农业现代化进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为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提供全面扎实可靠的决策依据。
  
  《通知》中强调,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做好普查工作,对于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国务院成立了由副总理任组长的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其中特别要求,坚持依法普查,各级监察机关和统计执法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充分运用遥感、智能移动终端、网络直报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负担;加强宣传引导,赢得广大普查对象的配合,为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此前,我国先后于1996年和2006年开展过两次全国农业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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