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工作
- 2015/11/20 16:31:14 3147
- 来源:湖北省发展改革委网站
会议指出,电力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影响深远。各部门、单位应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改革不走样、有实效,群众得实惠。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等中央和国务院的文件精神,要结合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各方的承受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促进湖北经济可持续发展。
会议议定,相关部门应抓紧时间,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改革指导,做好顶层设计。电力体制改革涉及面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建议纳入全省重点改革项目,在省委改革办的统一指导下,有序推进。
二、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改革合理。为更好地统筹推进全省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成立省电力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晓东任组长,副省长许克振任副组长,省编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省能源局、华中能源监管局、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由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具体牵头负责全省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尽快拟定《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发[2015]9号文的任务分工方案》及《湖北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提交省政府、省委改革办审议通过后予以实施。
三、理顺部门职能,明确责任分工。按照简政放权、上下对口的原则理顺我省电力管理体制。
四、突出重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继续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力争2016年交易电量达到300亿千瓦时;积极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科学核定输配电价,还原电力商品属性,降低用电成本;继续加大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力度,积极推进农林场自供区、小水电自供区和监狱系统自供自管等农电体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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