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水表型式评价大纲》再修改
- 2015/10/10 10:34:36 34574
- 来源: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10月8日,发表关于《冷水水表型式评价大纲》征求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各有关单位征求《大纲》修订意见。
《大纲》主要是由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受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委托,作为承担单位承担修订任务,现在已完成草案编写,发布通知向社会人士征求修改意见。
在通知中说到,《大纲》的起草将直接影响到我国未来几年水表产品的制造与应用,而且起草适合我国国情、推动我国水表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型式评价大纲是起草组成员的共同心愿。浙江省计量院衷心希望各有关单位能提出切实中肯的修改建议供起草组参考。
冷水水表是用于可饮用冷水(主要是自来水)贸易结算计量的计量器具,直接关系百姓、企事业单位和自来水经营部门利益,牵涉面广,影响大。世界各国对水表的计量法制管理均非常重视,我国也不例外。所以对起草《大纲》,我国将提出更适合我国水表发展的条例,推动我国水表产品的制造与应用。
本次《大纲》的修订依据主要是法制计量组织(OIML)2013年发布的第49号建议(OIMLR49:2013)和我国相关的计量法律法规,建议各单位在评审本大纲时参阅上述有关文件,并且希望能提相关的意见来帮助《大纲》修订。
《大纲》的修订相关文件可以在可从法制计量组织网站下载,也可来邮件向浙江省计量院索取。
这次的《大纲》修订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8日,欢迎各大人士来稿投件。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