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加大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
- 2015/9/29 11:41:12 13357
- 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依托绿色价值,融资方式有效拓宽。一是开展节能管理。银行业大力拓展光伏发电项下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业务,为“能源公司”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增加融资渠道。目前银行机构累计办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下合同能源管理类融资1.3亿元,相关“能源公司”已为120余家企业提供“清洁电”近5万度,缓解企业夏季“让电停工”的问题。二是挖掘环保价值。利用光伏发电无排放的优点,银行机构发放减排权抵押达1.57亿元,支持的3个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每年可少排二氧化硫120余吨。
(二)鼓励绿色改造,支持项目持续增加。一是强化项目推介引导。配合政府部门加大对生产耗能高、信贷拟退出企业的走访,劝导企业通过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实现“绿色”用能。如嘉兴银行今年以来走访拟退出、高能耗企业45家次,利用授信“缓退”激励企业用能“绿”改,目前已与2家企业达成意向。二是跟进满足企业信贷需求。银行强化对企业建设“自发自用”式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支持,将传统光伏行业压降的授信规模优先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目前已支持26家企业建设“自发自用”式分布式光伏电站。
(三)调整行业定位,信贷政策逐步放宽。一是明确产业行业信贷政策定位。银行业积极向上争取将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纳入新能源产业,与普通光伏产业区别对待。如招商银行嘉兴分行通过沟通,成功促成招总行将光伏发电产业纳入“适度进入”行业,并对省内分支机构支持相关项目给予政策倾斜。二是放宽产业信贷准入限制。银行机构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适度降低准入门槛,基层行项目上报和储备的积极性日趋高涨。如工行嘉兴分行上半年就受理上报分布式光伏发电授信项目6个,同时储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个,已开展预授信工作,营销和储备项目数量创历史新高。
二、以“科技金融”为抓手,创新担保品种和信管方式
(一)破解担保难题,支持营运模式完善。会同科技局、经信委、质押权登记部门针对第三方运营维护的商业型分布式光伏电站,制定电费收费权价值评估和质押登记管理办法。同时,为保证电站收费权的价值稳定,银行机构主动联系保险公司,开办光伏电站发电量保险并大力推广。目前已有中国人寿等3家保险公司为4家企业提供光伏发电量保险,银行已成功办理相关收费权质押笔、1.5亿元。
(二)借助科技服务,提升贷前调查专业化。由于光伏发电工艺复杂,银行机构自身又缺乏相关人才,导致其在准入相关项目时犹豫不决或调查不深。为此,辖内部分银行机构在本行信贷人员贷前调查的同时,试点与光伏技术第三方服务机构签约,由该类机构对银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检测和认证,并将相关结果作为项目入评估的重要内容和授信总额匡算的主要依据。目前辖内银行机构已有民生银行嘉兴分行等4家机构借助上述方式准入光伏发电项目8个。
(三)依托“大数据”,排查监测信贷风险。为进一步了解光伏电站营运情况,及时监测项目潜在风险,银行机构借助第三方监测企业提供的能源资产集成数据,了解光伏发电信贷客户经营风险。如招行嘉兴分行与某科技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由该企业为其分布式光伏发电信贷客户提供发电监测和用电计量等服务,并定期将相关分析检测报告反馈至该分行,从而弥补了银行信贷管理上的“短板”。
三、以“普惠金融”为指引,推动行业发展和产品运用
(一)提升信贷服务,惠及企业。一是主动减费让利。辖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支持140余户家庭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全市居民光伏发电量占比由同比不足1%上升至4%,增幅明显。
(三)扩展投放领域,扶助“三农”。银行机构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农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求给予优先支持,至8月末已累计支持相关项目6个,授信金额达5.8亿元,促进了光伏发电产业与传统农业结合。同时,银行机构对当地“农光一体”类试点项目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也给予大力支持,如桐乡联社向浙江省“渔光互补”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授信7000万元,目前已运行装机容量达6.6兆瓦,每年为当地农业生产节约燃煤1800吨,减少支出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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