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 2015/3/13 16:41:07 5973
- 来源:仪表网
2015年3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第22号令,全文公布经国务院批准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自2015年4月10日起施行。2011年12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同时废止。
据了解,这是自1995年颁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来,该目录的第六次修订,也是历次修订中开放幅度大的一次。目录修订过程中,通过互联网、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并充分吸收了各方面意见。
本次目录修订适应我国改革发展和经济化新形势,主要的政策导向有三方面:一是放宽外资准入。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取消钢铁、乙烯、造纸、起重机械、输变电设备、名优白酒等股比要求。有序推进服务业开放,在商贸物流、电子商务、交通运输、社会服务、金融、文化等领域提出了一系列开放措施。二是引导外资投向。鼓励外商投资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鼓励外商投资研发环节,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三是完善政策体系。从注重外资准入管理更多地转为市场调节和行业监管,通过节能、环保、技术、安全等措施能够实现内外资一致监管的条目不列入限制类,限制类条目从79条减少到38条。提高政策透明度,允许类项目不再保留外资股比限制。
对于此次目录修订,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王一鸣表示:”实践证明,入世对提升中国经济竞争力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每一次都带来中国经济大发展。”针对限制类条目的缩减,王一鸣表示是为下一步实施负面清单模式所做的探索。
此外,王一鸣还透露,在开放同时也会保障国民经济安全:“我们在开放同时,也要保障国民经济安全,我们现在正在探索研究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这也是西方国家普通采取的通行规则,我们也要积极推进这方面实践。”
点击查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全文.pdf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