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千帆计划”促仪器开放共享
- 2015/3/9 17:12:30 5698
- 来源:仪表网
两会提案:用立法推进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华东理工大学教授蓝闽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大型仪器设备作为科学研究的重要手段,是突破科学前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科技问题的技术基础和重要手段。其利用率高低,关系到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形成和发挥,对建设创新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蓝闽波建议推动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立法工作,在法律构架下,针对大型仪器的购置和开放使用,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的国家共享仪器网络管理平台,设立统一的开放仪器信息、使用效率信息标准;整合现有部委、地方及各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中的仪器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导致的资源浪费。
青岛“千帆计划” 强化仪器开放共享
推广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是近年来各级政府工作的重点。2011年以来,山东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发展迅速,现入网大型科学仪器2503台(套),设备原值超过18亿元,初步形成以大型仪器共享为纽带、以检验测试服务为基础的科技研发服务体系。已服务中小企业2000余家,大大降低了企业技术创新成本。
日前,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青岛市科技局研究下步措施,为“千帆计划”企业提供仪器共享、检验检测等科技研发服务。
一是完善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的政策体系。修改完善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拓展仪器共享服务基础上的研发服务。落实对千帆企业使用大型科学仪器平台发生的测试费用给予20%的补贴政策。
二是进一步完善全市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的信息资源和服务功能。联合高校院所、大企业开展大型科研仪器的调查统计、入网登记工作,提高增量。开展大型科学仪器联合评议、检验检测专家咨询等特色服务,拓展服务。
三是加强交流宣传。强化大型科学仪器协作服务平台与加盟单位、加盟单位与企业用户之间的互动交流,加强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的交流学习活动。
“千帆计划”解决企业融资难
2014年11月,青岛正式发布《关于实施‘千帆计划’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根据计划,其扶持对象集中在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在扶持方式上,注重运用基金和撬动社会资本。资金来源方面,建立财政科技投入与社会资金搭配机制,三年内债权融资、投资基金规模将分别达到100亿元,以支持企业融资发展。
据悉,“千帆计划”将为在孵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设立孵化投资基金,对初创企业给予50万元到3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对孵化器按在孵企业数量给予一定比例房租补贴,对投资于初创期企业的投资机构按其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风险补助,高补助50万元。为企业开展研发与成果转化提供低息贷款的,给予放贷银行一定比例的利息补助,单个银行年高补助1000万元。
此外,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企业研发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当年加计抵扣确认研发费用给予不超过10%的奖励,年高奖励100万元;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的,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年高补助30万元。
意见还提出开展运营试点,引导和支持运营机构对科技成果进行专业打造,通过许可、转让等方式,实现市场价值。并支持企业购买质押履约保险,对保险公司保险费前三年分别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单个项目年高补助8万元。
“千帆计划”入选条件
“千帆计划”不仅出台多项具体扶持政策,还将建立“千帆计划”信息库,对入库企业进行备案和动态管理,并公开相关信息。对以补助等无偿资助方式予以扶持的企业,单个企业年高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具备下列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可列入“千帆计划”: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关于中小企业的要求;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的范围;
3.企业掌握自主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新药生产证书)或专有技术;
4.企业当年研发费用占企业总收入的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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