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修订特种设备安全规范
- 2015/1/5 14:04:49 6891
- 来源:仪表网
其中,特种设备作为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备,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为严防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导则》。结合质检工作开展情况,质检总局对《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5-2011)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名 称 | 编 号 | 批准日期 | 施行日期 |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导则 | TSG 01—2014 | 2014-12-26 | 2015-04-01 |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号修改单 | TSG R0005-2011 | 2014-12-26 | 2015-04-01 |
据了解,新规程主要针对2011年版《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容器的容积大小、企业/产品标准、特殊材质/技术/工艺产品的处理办法、介质毒性危害程度和爆炸危险程度、无损检测要求、装设卸液泵要求、投用前登记等细则进行修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定义,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员转移等突发事件。
从2014年11月质检总局公示的《特种设备目录》来看,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压力管道元件、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和安全附件共十类设备都被纳入其中。这些特种设备广泛分布于交通、建筑、能源、冶金、石化、轻工、医药等行业,都是支撑行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备。
附件: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5-2011)第1号修改单
(资料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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