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投用污染监控仪器系统
- 2014/10/15 15:11:33 7026
- 来源:仪表网
“环保工作是美丽天津建设的重中之重,”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说,“市环保局将加大防治污染力度,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违法成本低、执法依据不足的问题,并通过实施一系列的环保措施,让市民生活与更多蓝天碧水相伴。”
据悉,目前天津市环保部门等采用科技手段进行控污治污,预计2014年底将对重点燃煤和废水排放企业实现全监控。在已经完成监控设备安装的148家企业中,其中包括废气排放企业83家、废水排放企业65家,涉及电力、钢铁、污水处理、造纸等行业。同时,为了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还出台了《天津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可靠。
共建引滦跨省市水环境补偿机制
津冀携手呵护引滦水质
作为滦河流域重要的水源地,潘家口水库和大黑汀水库(以下简称“潘大水库”)的水质关系着津城市民的饮用水质量。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津冀两地共建引滦跨省市水环境补偿机制,就引滦水源保护达成一致意见,共同承担引滦水环境保护责任,正在编制“潘大水库”保护规划,到2018年该水库将取消投饵养殖,进一步净化水库环境。
据了解,两地正在共筹水环境保护资金,主要用于引滦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流域综合整治、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方面。具体包括上游地区涵养水源、水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非点源污染治理、重点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船舶污染治理、漂浮物清理以及下游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水环境综合整治等。
今年上半年,天津陆续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河北省引滦水源保护项目建设已累计投入1.213亿元,支持了污水和垃圾处理、取消网箱养鱼等方面的62个项目。河北省将合理控制库区人口,推进生态移民;调整养殖种植结构,减轻库区环境压力;控制潘家口、大黑汀水库保护工作;到2018年底前,严格控制库区网箱养鱼规模,彻底取消潘大水库投饵养殖,完成库区及黎河输水沿线尾矿渣治理,建设物理或生物防护工程。
下一步,天津将继续协调环保部,积极推动潘大水库保护区划定工作。通过实施一系列治理和保护措施,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消除引滦流域环境安全隐患,确保引滦水质稳定,并力争有所改善。
148家涉污企业实现实时监控
“电子警察”紧盯污染源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的中控室内,电脑终端屏幕上显示着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等污染物指标——148家涉污企业排放的污染物数值在这里实现实时监控。记者了解到,天津采用科技手段控污治污,今年底将对重点燃煤和废水排放企业实现全监控。
“天津今年年初启动了重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目前已有148家企业完成了监控设备的安装,其中包括废气排放企业83家、废水排放企业65家,涉及电力、钢铁、污水处理、造纸等行业。”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同时,为了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还出台了《天津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可靠。”
据了解,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由自动监控现场端仪器设备、传输网络和监控平台三部分组成。具体过程是安装在排污口的现场端仪器设备,实时采集并分析样品,取得监测数据后,由数据采集设备发送到环保专用无线传输网络,经环保部门监控平台接收并存储,服务于环境执法、总量减排等环境管理工作。
下一步,天津将继续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今年底将实现对燃煤量占比90%以上废气企业、排水量占比90%以上废水企业的实时监控。同时,全市环保系统正在推进市、区两级监控平台及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尽快实现全天候的立体监控模式。
天津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完善法律护航铁腕治污
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在紧张修订过程中。与现行《条例》相比,新《条例》新增了许多防治内容,并进一步明确了权责,还严格了罚则,提高了违法成本,用完善法律为铁腕治污护航。
据介绍,新《条例》增加了总量控制、预警应急、污染源监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等内容。明确建设项目需获得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经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建设项目才可以投入生产或运行;新增污染监测和监管相关规定,明确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测、机动车遥测路检等相关规定;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条款,明确工业生产中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具体要求。
新《条例》还明确对天津燃煤锅炉的改燃和并网等要求,并强调了道路扬尘、拆迁、市政、水利等工程扬尘污染治理以及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明确机动车道路遥感检测的合法执法地位。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的监管,饮食服务业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污染,加强烟花爆竹环境管理。
此次安装在涉污企业中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由自动监控现场端仪器设备、传输网络和监控平台三部分组成。具体过程是安装在排污口的现场端仪器设备,实时采集并分析样品,取得监测数据后,由数据采集设备发送到环保专用无线传输网络,经环保部门监控平台接收并存储,服务于环境执法、总量减排等环境管理工作。
下一步,天津市将继续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2014年底将实现对燃煤量占比90%以上废气企业、排水量占比90%以上废水企业的实时监控。同时,天津市环保系统正在推进市、区两级监控平台及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尽快实现全天候的立体监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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