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年来,我国输配电领域特别是电缆、变压器、开关等行业出现了低价中标、以次充好等恶性竞争乱象,相关产品质量问题频发,给电网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
为了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实现供需双方的互利共赢,国家电网公司近日发布《通知》称,将进一步加大对电缆等设备的供货质量问题、资质造假、违规转包、分包等违法、违约及不诚信行为的处罚力度,着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同时,列出了诸如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在投标中串标围标或恶意以远低于成本价投标,以旧充新或以次充好生产产品等20条《供应商应杜绝出现的违法、违约及不诚信行为》,供应商如出现上述行为,国家电网公司将采取暂停授标直至取消中标资格的处罚措施。
招投标乱象频发
近年来,我国输配电领域特别是电缆、变压器、开关等行业出现了低价中标、以次充好等恶性竞争乱象,相关产品质量问题频发,给电网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此次,国家电网公司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将进一步提高电力设备行业集中度,倒逼企业严把质量关,努力提高创新能力和技术进步。
就电线电缆行业而言,电线电缆招标市场中存在着诸多不合理现象,这些不合理现象甚至一度造成超低价中标、围标、串标等乱象,严重危害到正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的利益。
目前,我国国内拥有大小电线电缆企业7000多家,97%以上是民营性质的中小企业,其中部分企业根本不具备生产、质量控制和检测能力。同时,行业集中生产低端产品,导致产能过剩,企业为了各自眼前利益,纷纷以低价获取市场,因此出现"价不抵料"的结果,后只能偷工减料,提供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
事实上,电线电缆行业的招投标存在着多种不合理,如招标机制不合理、付款方式不合理、违约处罚不合理等,其中尤为明显的是招标机制不合理。电线电缆行业的招标机制不合理中又以低价中标和采取闭口合同为典型。有业内人士指出,在一些项目招标中,高价与低价相差30%-40%的现象屡见不鲜,投标价格相差一倍以上的案例也时有发生。尤其是国网出击以恶意压低价格抢夺市场的现象较为普遍,超过80%的招标企业采用低价中标。
低价竞争的模式导致许多线缆企业无法专注于技术革新、产品创新,同时也致使我国电缆企业的竞争力明显落后于国外其他企业,因此需要政府机构介入管理,指导线缆行业市场发展导向,完善包括定价、服务和质量在内的产业结构,以形成以市场机制为基础、政府指导的比较均衡、合理的市场治理机制和模式。
闭口合同对于以铜材为原料的电缆企业而言极为不利,比如当合同一旦签订之后,不管日后材料价格如何变化,都不能修订合同价格。在闭口合同指导下,一旦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便使投标企业陷入被动境地,甚至发生巨额亏损。
国网重拳出击
针对线缆行业以上问题,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了20条《供应商应杜绝出现的违法、违约及不诚信行为》,内容如下:
1)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通过非法中介机构或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求中标;
2)或向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行贿;
3)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恶意投诉;
4)在投标中串标、围标,或恶意以远低于成本价投标,扰乱招标采购秩序;
5)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
6)编造出厂试验报告或试验参数;
7)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或私自更换、修改合同内容,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8)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9)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合同;
10)为降低成本,以旧充新或以次充好生产产品(如废旧硅钢片、电磁线,回收变压器油等);
11)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但拒不进行召回;
12)供应商原因造成产品在运输途中损坏严重,并拒绝调换;
13)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造成严重影响;
14)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指导,或售后服务不到位情节严重;
15)隐瞒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记录和质量事故;
16)拒绝业主或业主有关部门(单位)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17)资质业绩信息发生实质性变化但未及时做出说明,对中标结果公平性造成影响;
18)委托外部机构加工,且缺乏对外委机构产品质量的管控,影响设备质量;
19)主要配件使用寿命远低于设备主体,影响设备整体使用;
20)生产或试验装备存在缺陷,或超过检定周期仍然使用,对产品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依据《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一般及以上事故。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