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两会】王光朝:科研人员交流不该打包入“三公”
- 2014/3/5 15:07:43 5191
- 来源:仪表网
摘要:在政协科技组,25名全国政协委员在一份名为“科研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的费用不应视作‘三公经费’”的提案下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科研人员参加的学术交流应该被“打包”算入“三公”吗?
导读:在政协科技组,25名全国政协委员在一份名为“科研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的费用不应视作‘三公经费’”的提案下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科研人员参加的学术交流应该被“打包”算入“三公”吗?
仪表网讯 “现在中央搞‘三公经费’削减,这个很正确。但‘三公’的对象是政府工作人员,或是事业单位的行政人员,现在把这个面扩大到了大学、科研院所,将科研人员参加的学术交流也‘打包’算入‘三公’,以至于正常的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因为出国限制无法实现。”
中科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王光朝委员揣着一件烦心事来到北京。
他到日本参加一场光学精密机械领域的学术交流会,原本申请六天的行程,却只被批准三天,“我傍晚到达,就掐着表一步赶一步的‘赶会’,加上来回路上的时间,刚刚三天就赶紧回来了。”
作为上海光学精密机械所的研究员,王光朝没想明白,自己参加学术交流,跟国外保持一个稳定的合作交流渠道,了解国外的动态,这些都是推进项目研发所必需的,但上级将行政人员和科研人员的出国次数和时间都做了“一刀切”的限制。
同样感到烦心的还有易建强委员。作为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的科研骨干,他手头承担的项目不少,“按照往年我出国是不受次数限制的,因为这些项目分属领域不同,需要经常到国外交流,了解动向。”但一刀切的新规,让他每年的出国次数缩减为一次。
“我们研究所大概是五六百名科研人员,这还不算学生。今年给我们的指标是300次多一点,相当于每名科研人员每年出国不到一次;如果你还想带学生出去,那就会占用名额,所以,培养学生基本是不可能的。比如说我开一个会议带一个学生过去,就是两个人次了。”
上级对易建强所在自动化所的出国总费用也做了限制,“大概200万”。他反问:“比如你要去一次美国经费多少?欧洲呢?平均下来,每年200万分600人300次,一次经费多少呢?一次相当于6000——7000元又能去哪儿呢?”
去年年底,山东滨州畜牧兽医研究院院长沈志强代表带着一堆难题去英国寻求帮助,“对方安排了牛津大学、剑桥大学、雷丁大学等四五个地方供我们交流基因工程、蛋白质工程、关联体制、研究疫苗等方面的问题。”交流正酣的时候,一个来自国内的电话就把他拽回国内,“是我们省里主管部门的电话,大体意思是按照规定3天时间,必须回来,这是规定。”
不明就里的沈志强后来才明白,山东省也对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做了严格的规定,这就意味着他出国访问的时间只有三天,而且一年只有一次。“它现在是搞的一刀切,出去玩必须限制,但把正常的活动也限制了,以后对外科技交流如何进行?”
对于王光朝、易建强、沈志强的遭遇,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副院长吴家睿委员调侃道:“‘三公经费’应该管住行政管理经费,放开科研人员,我开玩笑说,你说运动员去国外参加比赛,花的是不是‘三公经费’?”
在政协科技组,25名全国政协委员在一份名为“科研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的费用不应视作‘三公经费’”的提案下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其中包括林慧民、欧阳中灿、袁亚湘、潘建伟等6名院士。
提案建议,将科研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的费用从三公经费中剥离出来,三公经费只充当统计部门和事业单位行政人员的相关消费。对科研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访问,应主要依据所承担项目的相应预算安排,不简单的对出国次数加以限制。
仪表网讯 “现在中央搞‘三公经费’削减,这个很正确。但‘三公’的对象是政府工作人员,或是事业单位的行政人员,现在把这个面扩大到了大学、科研院所,将科研人员参加的学术交流也‘打包’算入‘三公’,以至于正常的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因为出国限制无法实现。”
中科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王光朝委员揣着一件烦心事来到北京。
他到日本参加一场光学精密机械领域的学术交流会,原本申请六天的行程,却只被批准三天,“我傍晚到达,就掐着表一步赶一步的‘赶会’,加上来回路上的时间,刚刚三天就赶紧回来了。”
作为上海光学精密机械所的研究员,王光朝没想明白,自己参加学术交流,跟国外保持一个稳定的合作交流渠道,了解国外的动态,这些都是推进项目研发所必需的,但上级将行政人员和科研人员的出国次数和时间都做了“一刀切”的限制。
同样感到烦心的还有易建强委员。作为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的科研骨干,他手头承担的项目不少,“按照往年我出国是不受次数限制的,因为这些项目分属领域不同,需要经常到国外交流,了解动向。”但一刀切的新规,让他每年的出国次数缩减为一次。
“我们研究所大概是五六百名科研人员,这还不算学生。今年给我们的指标是300次多一点,相当于每名科研人员每年出国不到一次;如果你还想带学生出去,那就会占用名额,所以,培养学生基本是不可能的。比如说我开一个会议带一个学生过去,就是两个人次了。”
上级对易建强所在自动化所的出国总费用也做了限制,“大概200万”。他反问:“比如你要去一次美国经费多少?欧洲呢?平均下来,每年200万分600人300次,一次经费多少呢?一次相当于6000——7000元又能去哪儿呢?”
去年年底,山东滨州畜牧兽医研究院院长沈志强代表带着一堆难题去英国寻求帮助,“对方安排了牛津大学、剑桥大学、雷丁大学等四五个地方供我们交流基因工程、蛋白质工程、关联体制、研究疫苗等方面的问题。”交流正酣的时候,一个来自国内的电话就把他拽回国内,“是我们省里主管部门的电话,大体意思是按照规定3天时间,必须回来,这是规定。”
不明就里的沈志强后来才明白,山东省也对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做了严格的规定,这就意味着他出国访问的时间只有三天,而且一年只有一次。“它现在是搞的一刀切,出去玩必须限制,但把正常的活动也限制了,以后对外科技交流如何进行?”
对于王光朝、易建强、沈志强的遭遇,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副院长吴家睿委员调侃道:“‘三公经费’应该管住行政管理经费,放开科研人员,我开玩笑说,你说运动员去国外参加比赛,花的是不是‘三公经费’?”
在政协科技组,25名全国政协委员在一份名为“科研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的费用不应视作‘三公经费’”的提案下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其中包括林慧民、欧阳中灿、袁亚湘、潘建伟等6名院士。
提案建议,将科研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的费用从三公经费中剥离出来,三公经费只充当统计部门和事业单位行政人员的相关消费。对科研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访问,应主要依据所承担项目的相应预算安排,不简单的对出国次数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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