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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2014/1/24 13:56:37    6262
来源:仪表网
摘要: 《特种设备安全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一件大事。特种设备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备,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特种设备关乎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关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在新形势下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是摆在质监部门面前的一项政治任务,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我们该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仪表网讯   《特种设备安全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一件大事。特种设备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备,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特种设备关乎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关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在新形势下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是摆在质监部门面前的一项政治任务,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我们该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理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范围,是工作的重要基础。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定义,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员转移等突发事件。特种设备监管的重要任务是防止和预防设备在不安全状态下的继续使用,促进操作人员依法依规操作使用,防止事故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特种设备监管职责范围除受法律法规约束外,还有《特种设备目录》、安全技术规范等的要求。因此,质监部门对特种设备实施监督管理是在有限的领域范围内开展的技术性较强的具体工作,应承担有限责任。
  
  从近几年的工作看,质监部门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中发挥了突出作用,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也存在职责定位不十分清晰,片面强调“保安全”、“全过程”、“全覆盖”,监管过宽、过细、过度的问题,既有越位、错位,又有缺位、失位的问题。由于工作定位上的偏差,客观上形成了“保姆式”的监管方式,削弱了企业安全管理的能动性、行业管理部门的主动性,模糊了安全责任界限,淡化甚至替代了企业作为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导致自身承担“无限责任”。因此,质监部门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中首先应找准自身定位,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三定方案”规定,履职尽责,依法监管。特别是在质监系统新的体制条件下更应进一步理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界定好工作边界,确保工作到位不越位、正位不缺位。
  
  理清质监业务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关系,发挥整体优势,是提升监管工作有效性的重要措施。
  
  特种设备监管并非独立于质监其他业务而存在,需要计量、认证、标准、质量、执法等各方面工作的支撑,依赖质监业务的发展而发展。例如,特种设备仪器仪表(压力表、温度计等)的准确与否属于计量检定/校准的范畴;特种设备管理规范、工艺标准、产品标准、事故损伤定级标准等属于标准化工作业务等。《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后,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整个质监业务的协调配合,用“标准”规范监管链条上的各个环节,用“计量”提升设备监控的准确度,用“认证”健全监管的各个体系,从而形成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内部合力,体现质监部门综合实力,提升工作有效性。
  
  理清质监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是工作的重要方法。
  
  特种设备广泛分布于交通、建筑、能源、冶金、石化、轻工、医药等行业,是支撑行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行业管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反复强调“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制定或调整行业政策、出台相关规定等手段对行业实施有效、有力的安全管理。离开行业,特种设备就是无水之舟、无本之木。质监部门是对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专业性部门,监督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行业和经济发展服务。日常工作中,特种设备监管应融于行业管理当中,主动联系、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建立多元共治的工作机制,形成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横向合力,发挥质监部门的专业优势,加大特种设备监管力度,为安全监管做好专业支撑和技术服务。所以,理清质监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是工作的重要方法。
  
  理清企业主体、行政监管、技术监督和社会监督的责任,是做好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的重要保证。
  
  《特种设备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行政监管、技术监督责任和社会监督义务是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的重要措施,理清四方面责任和义务是做好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的重要保证。
  
  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按照法律规定,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负责任,企业应建立起一整套科学完备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
  
  在落实行政监管方面,要创新监管模式,理顺层级责任,建立健全监管的各项措施,在检查方法、事故调查、应急反应、风险防范、登记许可等方面积极探索,这是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的关键。在层级职责设计上,国家层面应重在“策划”,注重研究大局,做好顶层设计,把握工作方向,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及时调整不适合形势发展的工作方式。省级层面重点“控制源头”,关注生产源头管理,严格生产单位行政许可和证后监管,强化检验机构的管理,抓好检验质量,抓好重点领域和下级职能部门履责情况的监管,将地方政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纳入考核工作中。市县级层面应抓好“日常监管”,对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情况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安装告知、使用登记、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在落实技术监督责任方面,检验机构应加快提升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搞好技术监督,深入研究技术机构向市场化、社会化转变的对策。在具体检验工作中,要认真履行技术把关职责,总结检验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向行政监管部门和生产使用单位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安全形势分析和预警信息,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在社会监督方面,要充分发挥各社会组织和公民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的作用,通过舆论、宣传、培训、教育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发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进而推动特种设备监管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各级质监部门应找准定位,明确职责,创新方式,以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开展好各项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作者为山东省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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