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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纳入强制检定范围的工作计量器具(批)》公布
2013/12/23 9:09:04    15321
来源:仪表网
摘要:《浙江省纳入强制检定范围的工作计量器具(批)》,日前正式发布。电子停车计时收费表及停车场电子计时收费装置(系统)、救护车计价器、手持式激光测距仪、全站型电子速测仪(含光电测距仪、电子经纬仪)等计量器具纳入浙江省强制检定范围。
  导读:《浙江省纳入强制检定范围的工作计量器具(批)》,日前正式发布。电子停车计时收费表及停车场电子计时收费装置(系统)、救护车计价器、手持式激光测距仪、全站型电子速测仪(含光电测距仪、电子经纬仪)等计量器具纳入浙江省强制检定范围。
  
  仪表网讯    日前,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浙江省发布了《浙江省纳入强制检定范围的工作计量器具(批)》,将电子停车计时收费表及停车场电子计时收费装置(系统)、救护车计价器、手持式激光测距仪、全站型电子速测仪(含光电测距仪、电子经纬仪)等工作计量器具纳入浙江省强制检定范围。
  
  现行国家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共计有60项、117种,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新型的计量器具不断涌现,被越来越多使用于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个领域。为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浙江省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后,就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或在行政执法、司法鉴定中用于认定事实和判定法律责任的电子停车计时收费表等工作计量器具纳入浙江省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范围向浙江省政府提交了报告,经省政府批准后发布,将于2014年1月1日正式施行。浙江省就全省系统做好纳入省级强制检定范围的工作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要求全省各级质监部门、计量技术机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人员培训、建立计量标准等准备工作,确保纳入省级强检目录范围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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