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等七项海洋行业标准发布
- 2013/7/14 21:19:47 16782
- 来源: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
摘要: 《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等七项推荐性海洋行业标准获国家海洋局批准发布,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等七项推荐性海洋行业标准获国家海洋局批准发布,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简介如下:
1.《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第1部分:海水》,HY/T147.1-2013。
本部分规定了海水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远海及近岸海域海水的监测,也适用于河口、入海排污口及其邻近海域水体的监测。
2.《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第2部分:沉积物》,HY/T147.2-2013。
本部分规定了海洋沉积物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远海及近岸海域沉积物的监测,也适用于河口、入海排污口及其邻近海域沉积物的监测。
3.《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第3部分:生物体》,HY/T147.3-2013。
本部分规定了鱼、虾、贝类等海洋生物体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远海、近海及河口海洋生物的监测。
4.《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第4部分:海洋大气》,HY/T147.4-2013。
本部分规定了海洋大气总悬浮颗粒物样品和降水样品中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近岸海域、近海及远海大气总悬浮颗粒物样品和降水样品的分析测试。
5.《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第5部分:海洋生态》,HY/T147.5-2013。
本部分规定了海洋生物生态的样品采集、试验、分析、资料整理等方法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近岸、近海、远海海域的生物生态的监测。
6.《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第6部分:海洋水文、气象与海冰》,HY/T147.6-2013。
本部分规定了海洋水文、气象与海冰监测项目的主要内容和方法,对每种监测手段的适用范围、技术要求、监测步骤和数据处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近岸、近海、远海和大洋海域的海洋水文、气象与海冰要素的监测。
7.《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第7部分:卫星遥感技术方法》,HY/T147.7-2013。
本部分规定了海水后向散射系数的测量和利用卫星遥感手段监测海洋生态环境要素、近岸海洋生态系统、海岸带环境地质灾害、赤潮(绿潮)和入海排污口扩散范围等的技术方法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海水后向散射系数的测量和海洋生态环境要素、近岸海洋生态系统、海岸带环境地质灾害、赤潮(绿潮)和入海排污口扩散范围等卫星遥感监测。
简介如下:
1.《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第1部分:海水》,HY/T147.1-2013。
本部分规定了海水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远海及近岸海域海水的监测,也适用于河口、入海排污口及其邻近海域水体的监测。
2.《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第2部分:沉积物》,HY/T147.2-2013。
本部分规定了海洋沉积物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远海及近岸海域沉积物的监测,也适用于河口、入海排污口及其邻近海域沉积物的监测。
3.《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第3部分:生物体》,HY/T147.3-2013。
本部分规定了鱼、虾、贝类等海洋生物体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远海、近海及河口海洋生物的监测。
4.《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第4部分:海洋大气》,HY/T147.4-2013。
本部分规定了海洋大气总悬浮颗粒物样品和降水样品中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近岸海域、近海及远海大气总悬浮颗粒物样品和降水样品的分析测试。
5.《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第5部分:海洋生态》,HY/T147.5-2013。
本部分规定了海洋生物生态的样品采集、试验、分析、资料整理等方法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近岸、近海、远海海域的生物生态的监测。
6.《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第6部分:海洋水文、气象与海冰》,HY/T147.6-2013。
本部分规定了海洋水文、气象与海冰监测项目的主要内容和方法,对每种监测手段的适用范围、技术要求、监测步骤和数据处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近岸、近海、远海和大洋海域的海洋水文、气象与海冰要素的监测。
7.《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第7部分:卫星遥感技术方法》,HY/T147.7-2013。
本部分规定了海水后向散射系数的测量和利用卫星遥感手段监测海洋生态环境要素、近岸海洋生态系统、海岸带环境地质灾害、赤潮(绿潮)和入海排污口扩散范围等的技术方法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海水后向散射系数的测量和海洋生态环境要素、近岸海洋生态系统、海岸带环境地质灾害、赤潮(绿潮)和入海排污口扩散范围等卫星遥感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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