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和《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暂行办法》的要求,市科委组织评选2012年度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加盟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以下简称“仪器”)共享服务的机组工作人员(技术类)和管理人员(管理类)。
二、评选条件
1、机组工作人员(技术类)
2、管理人员(管理类)
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本单位仪器信息填报工作,制定共享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有效促进本单位仪器共享工作。
三、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四、申报与评选
1、申报
管理单位择优推荐申报人员,通过上海市科委网站(www.stcsm.gov.cn)或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填写《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2),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一份上报。
2、评选
市科委组织专家审核申报材料并进行评选,在听取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先进个人名单。
五、受理时间和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3年3月11日至3月15日,每个工作日9:30-17:00。受理地点: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上海市钦州路100号2号楼4楼邮编:200235),联系人:沐宏(54065097)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技术类)
2、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管理类)
以上附件点此下载。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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